第34部分(第1/4 页)
“……成交!”在众人囧囧有神的注视下,埃姆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他看起来真的没犹豫太久,真的~
“小时候,我刚变成人形的时候,能抓到的猎物很有限,老鼠都抓不到,只能在雪地里挖冰虫吃,那个时候,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就是蜘蛛啦~我一直以为蜘蛛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可惜,部落附近很难抓到蜘蛛,偶尔抓到也是一两只,只能细细磨成粉末撒到烤肉上过过干瘾……”埃姆感慨的诉说着喜爱蜘蛛的原因,随着的他的叙述,羽看着他的目光越来越灼热,一瞬间,埃姆和羽都感觉找到了志同道合的同伴!
喂!作为一头枭,你的食物不应该是雪兔吗?
还有你,既然是只兔子,难道不应该老老实实的吃草吗?
最后,你之前做的烤肉不会撒过蜘蛛粉吧?
看着眼前开始兴致勃勃讨论蜘蛛的八种吃法的两个人,瓦什部落的所有人都感觉胃部一阵翻滚。
当天,只说了一句“再见”,埃姆就被羽叼去自己的巢穴参观了,在所有雌性充满桃色幻想的浮想联翩中,埃姆没有回来过夜,第二天也没有回来。
第二天就是集会结束的日子,集会结束,大家也就要离开了,到了这个时候,埃姆还没有回来。
虽然没有人说出来,可是所有人心里都有一个念头:埃姆大概不会回来了。
大家开始默默的整理行李,行李不多,没多久就收拾好了,默默的将大件的物件背在自己背上,西塔第一个踏上了回程的路。
“啊?不等埃姆了吗?”孟九昭不解的扯了扯布莱克的衣服,他不得不这么问,因为他发现布莱克也准备动身了。
可是埃姆还没有回来啊?
“埃姆不会回来了。”布莱克小声在幼崽耳边说。
兽人们多半还保留着野兽的习惯与天性。
比如,年老的雄狮会默默离开族群去等死;
比如,成年的幼崽会在某一天忽然离开父母不再回来;
长大,成年,死亡,是不告而别的标志时间节点。
这里的每个人都经过至少一次不告而别。
娜扎还在狮群生活的时候,有一天忽然发现自己的爸爸不见了,然后,妈妈告诉他那是因为爸爸老了,不能继续守护狮群,所以独自离开了,年老的雄狮独自生活在野外,其实就是等死;
而雄性猛犸到了一定年纪,也会被首领的雌性猛犸赶出族群。霍尔那时候就是如此,忽然有一天,猛犸群忽然前进了,里面却没有霍尔的身影,西塔着急的去询问为首的雌性首领,却得到了遗弃霍尔的命令,霍尔一直远远的跟着自己的族群,却不断的被发现他的其他猛犸踢出去,最后,实在不愿意霍尔独自一人被遗弃,西塔毅然决然离开了从小生活的猛犸群。
离开是一种选择。
“埃姆到了和其他人一起生活的年纪,离开是必然的事。”西塔对不解的幼崽说,“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可是,我长大了也会和爸爸生活在一起呀!”孟九昭不解的说,“我想要和爸爸一起生活在一起,长大了也有了自己的巢穴也会住在爸爸旁边,等到爸爸老了没法抓到食物的时候,我还要养活爸爸呀!”
“为什么要离开?”
“我们选择部落,不就是为了能一起生活吗?我们很少迁移,不也是为了让离开的同伴能够不用担心找不到回家的路吗?”
孟九昭反问道。
他是真的这么想的。
越是强大的生物,末路的时候越凄惨。
在地球上的时候,他曾经看到过一个有关狮群的纪录片,看到被年轻雄狮赶下王者权位的雄狮在穷途末路的时候选择偷袭人类的村庄,最后被人类杀死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