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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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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艾布阿里的全名就是艾布阿里·曼苏尔·哈基姆,这个狂妄的小人。”菲拉斯有些咬牙切齿的说道。

“现在艾布阿里就位哈里发几年了?”老罗想起了阿齐兹是谁了,号称什叶派历史上最伟大的哈里发,法蒂玛王朝第五任哈里发阿齐兹,他的儿子艾布阿里也就是第六任哈里发两个人建立完善了什叶派教义,这两任哈里发建立的皇家图书馆原址就是后世开罗的哈基姆清真寺。不过传闻中艾布阿里是个严酷的人,**而残暴,迫害了很多原本阿齐兹的大臣,看来这个菲拉斯就是那些大臣的后代了。

“已经七年了,哈里发阿齐兹时期的大臣已经全部被驱逐了,我的父亲就是当时的财务大臣。”似乎想起了自己这些年的悲惨经历,菲拉斯不禁泣不成声。

老罗撇撇嘴,笑话,政治斗争不都是这样嘛,估计菲拉斯的父亲当财务大臣时候也没少做别的事情,中国的俗语“一朝天子一朝臣”就是这个道理。不过阿齐兹是公元996年死的,艾布阿里在位七年,也就是说现在是公元1003年?这时候的中国应该是辽宋时期,宋朝的在位皇帝就是那个写出“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宋真宗赵恒,那个被寇准架上战场的胆小鬼皇帝赵恒,那个签署了“檀渊之盟”的赵恒!

豁然起身,老罗在甲板上踱来踱去。自己跨越了时空一千多年,距离中国万里之遥,如果没错的话,明年就是檀渊之盟发生的年份。在这个年代,一年的时间赶回中国怎么都来不及,坐帆船至少要三百天,要有熟悉水纹的导航员,还要保证不遭遇风暴的突袭,陆上更是不用提,要纵穿整个阿拉伯世界,路上战乱频发,怎么都不安宁。

对于老罗来说,从来就是一个大中国概念,什么这个民族那个民族的,总之所有黄色皮肤的都是一族,只不过生活的习惯不同,所处的地域不同,被所谓的精英们或为了私利或因为狭隘的看法划分地盘,分成了不同的族群。其实所谓不同族群对底层的百姓或者庶民有区别吗?还不都是吃穿住行?即使是后世,享受不同民族福利的还不是所谓精英阶层?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老罗的看法很狂妄,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生活习惯怎么能划成一族呢?其实这是个谬论,文化与民俗还不是后天形成的,不信把地球上所有政治阶层统合起来,所有的百姓同一待遇,所谓的文化其实就是个屁。如果在星际时代,不同的族群或者有可以划分民族,地球上的人族甭管什么肤色,统一只能称呼为人族。

不过很可惜,老罗还是处在这个原始的时代,何况还是处于走路基本靠腿(不管人腿马腿还是骆驼腿)的时代,,还是在习俗与文化的背景下找寻自己的理念。

想得太多了,老罗告诫自己还不是星际战士,没那个本事跳出地球看问题,仅仅一把大刀一个戒指,一个莫名的传承,或许还有一位雇主,自己还是俗人凡胎,成不了圣人,好吧,或许至少暂时成不了。

接着询问菲拉斯知道的事情,蒙巴萨的具体情况,阿拉伯世界的变化,东罗马帝国的概况。或许是老罗对菲拉斯许诺不会杀他,并会把船还给他的条件下,菲拉斯变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唯恐老罗改变注意,他确实是个聪明人,只是选择了老罗做对手实在不够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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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花彪引发的热闹事

清晨,老罗在海边的雾霭下登上了蒙巴萨岛,至于渔船,老罗扔给了菲拉斯和他的四个喽啰,还给了他们原本的武器与一些食物。对老罗来说,杀不杀他们无关紧要,一个逃亡并丢失了心腹手下的、阿拉伯什叶派法蒂玛王朝原大臣的儿子远远称不上威胁,未来二十年的法蒂玛王朝都是艾布阿里的时代,菲拉斯能在追杀下活着就是不错的了。

该死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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