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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馬爾琴科只描寫了一處杜布洛夫勞改營。那是關押來自全國的政治犯的。而我手頭卻收到很多各地來的關於普通刑事犯勞改營情況的材料。這些來信使我感到自己還欠了他們一筆債,因而不能沉默。而且,一般地說,我是欠了普通刑事犯們的債的,因為在這麼厚的一部書里提到他們的地方實在太少了。
因此,下面就我所了解,扼要介紹一下現在的勞改營情況。
介紹什麼&ldo;勞改營&rdo;?我們這裡根本沒有勞改營‐‐這是赫魯雪夫年代的主要創新!我們早已放棄了史達林時期那種極端可怕的遺產!小豬已經改名叫鯽魚了!現在我們這裡沒有勞改營,而是有……移民區(宗中國對移民區)。群島上著民理應住在移民區,這難道不是理所當然嗎?所以,現在已經沒有所謂&ldo;古拉格&rdo;,而只是有&ldo;古依特克&rdo;了。(不過,記憶力好的讀者可能記得從前也這麼叫過。都是&ldo;古已有之!&rdo;的。)如果再考慮到現在我國政府機構中已經沒有內務部,而只有社會治安部,我們就必須承認,現在已經為法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更不能再為此喋喋不休了。
這樣,從一九六一年夏季起實行了四種勞改移民區制度:普通的、加強的、嚴管制的、特種的。(從一九二二年以來我們沒有&ldo;特種&rdo;是過不了日子的……)對犯人採用其中哪一種制度,則由審理該案的法院&ldo;根據罪行性質和嚴重程度以及(似乎還有)罪犯的個人表現&rdo;決定。但是為了簡化手續,各加盟共和國最高法院都開列了刑法典條文清單,指明犯哪一條應送往哪個地點。這是對後來的新犯人。那麼,群島上原來的&ldo;土著民&rdo;呢?那些在代表大會前的&ldo;赫魯雪夫改革&rdo;時期處於&ldo;營區外拘禁&rdo;的、解除看管的和呆在&ldo;輕管制勞改點&rdo;的囚犯呢?這些人則由地方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清單(也許還參照當地行動人員的意見),根據具體情節,分別送進各該相應制度的勞改區。
右轉舵九十度!左轉舵九十度!‐‐這種左右搖擺對坐在甲板上的人可能是輕鬆愉快的,但是對於呆在沉寂無聲的陰暗底艙中的人來說,他的胸腔會有何種感受呢?僅僅在三四年前還對人們說:你們安家立業吧!生兒育女吧!好好生活吧!即將到來的共產主義的陽光現在溫暖著你們!從那時以後,這幾年來你什麼壞事也沒作,可是,突然,你聽到狗叫聲,看到臉色陰沉的押解士兵把你包圍起來,宣布你的&ldo;案件&rdo;,於是,你的家屬只好留在那尚未建成的家園裡,而你則被趕進某地新圍起的鐵絲網區內。&ldo;首長公民!我……一直是奉公守法的呀?……首長,我一直積極勞動呀?……&rdo;什麼奉公守法,積極勞動,統統滾你媽的蛋!……
地球上會有哪一個,哪一個稍有點責任感的行政當局能夠這樣急轉彎和這樣跳躍?也許正在誕生中的非洲國家是這樣?……
一九六一年進行改革是為了什麼?當時怎麼想的?是真摯的嗎?還是故弄玄虛?(故弄玄虛地說:&ldo;這樣可以達到更好地改造的目的。&rdo;)依我看,當時的想法是:剝奪囚犯在物質生活和人身自由方面的獨立性,因為這種獨立性是&ldo;實際工作者&rdo;所無法忍受的;他們要做到:只須自己動動小手指,就使囚犯的肚皮直接有所感受,也就是說,使囚犯處於一種完全受控制的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