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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黑衣人究竟是誰,我們不知道。誰是兇手,我們更是全然不知。
「第二,死者究竟是什麼時候死的?
「李漢民其實只是一個盜竊犯,他與李亞茹案並沒有直接關係。故而,他的證詞我們可以採信。他曾在下午的 3:35 左右,進入了案發現場,根據他的證詞,是李亞茹給他開的門。他在屋內逗留了五分鐘,3:40 離開。也就是說,李亞茹只可能是在 3:40 之後死亡。那麼殺害李亞茹的兇手只可能是 3:40 之後離開的兩個人,黑衣人和陳飛。
「大家都知道,死者肚子裡的孩子被兇手剖出,這個過程我們估計需要十五至二十分鐘。又因為兇手在行兇之後,必須清理現場,然後留下各種擾亂調查的線索,所以我們認為,在死者死後,兇手還需要逗留在現場至少四十分鐘。這樣看,黑衣人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兇手。從 3:40 到 4:00,只有區區二十分鐘,他根本來不及完成布置。
「那麼,唯一可能得兇手就是陳飛了。」
「怎麼可能是我呢!」陳飛吃了一驚,他要站起來,卻被手銬扥了一下,椅子發出哐嘡一聲。
「你別著急,我只是說你有嫌疑。」莊昀止住了他,「陳飛有殺人嫌疑,所以我們把他帶了回來。可兇手如果是陳飛,案情依然有三個疑點無法解釋。
「首先,死者的胃裡檢測出了氯氮平的成分。如果兇手是陳飛,他是怎麼搞到這種嚴格管制的處方藥的?
「其次,樓層之間的隔音問題是兇手極為忌憚的,所以,他才準備了迷藥。可陳飛和李亞茹並不熟識,他又是怎麼讓李亞茹吃下去的?
「最後,陳飛和李亞茹可以說沒有任何來往,唯一的交集,只是張曉彬。那陳飛又出於什麼理由殺死李亞茹呢?
「不知道,我完全想不出來,」莊昀搖頭說,「既然這三個疑點無法解決,那麼我們索性把陳飛的嫌疑先放一放,繼續討論案情本身的疑點。
「除了嫌疑人和作案時間之外,兇器是我發現的第三個疑點。」
「兇手在案件中,使用了兩件兇器。一是勒死死者的繩子,二是剖腹用的刀。可這裡面潛藏著一個巨大的矛盾——殺人明明可以用刀,兇手為什麼要選擇繩子?
「之前我們通過分析這個疑點,確定了兇手必然使用了迷藥,進而推出兇手一定是死者的熟人。可這個疑點本身並沒有被解決。就算用了迷藥,就算死者已經無法動彈,但在殺人的時候,難道不是刀更加便利麼?
「勒死一個人至少需要三到五分鐘,而且需要兇手持續用力,就算手上戴了手套,也很容易被尼龍繩勒傷。受傷不要緊,可這是明晃晃的殺人證據啊。兇手明明是個很縝密的人,為什麼要選擇如此不方便還有暴露危險的殺人方式?他完全可以給死者脖子上來一刀,然後再剖腹,但他為什麼不?這一點我也想不明白。
「還有第四,兇手為什麼要將死者肚子裡的孩子剖出來呢?
「一開始,我推測兇手殺母救子,這很可能是她老公張曉彬所為。調查之下,我們發現,張曉彬和顏晴子兩人有婚外情,當天並沒有時間去到現場。證據是顏晴子透露出的一條關鍵信息——她聽到了下午 5:20,貝雯打給張曉彬的一通電話。如果張曉彬是兇手,那麼他絕不可能在 5:20 就回到廠里。再說,既然陳飛已經自認是 4:25 那個人,那張曉彬的嫌疑也就自動排除了。
「不是張曉彬還能是誰呢?與母親有仇,卻要救孩子。這個疑點也讓我百思不解,可之後我們得到了一條重要線索,張曉彬並不是孩子的父親。這樣一來,孩子的生父是不是兇手呢?經過一番調查,我們找到了孩子真正的父親,王峰。
「可據他供述,他案發那天下午有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