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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還有他!
殷嘉茗腦中飛快地浮現出某人的模樣。
——把紙條交給他,說不準就能查出寫這張便簽的人的身份了!
殷嘉茗打著電筒,照了照左手腕上的手錶。
凌晨兩點三十五分,時間還來得及。
說干就干,殷嘉茗決定趕在日出前找到「那個人」。
只是他不能就這樣便走了,留下一個被刨開的墓穴,和一具爛得一塌糊塗的屍體。
殷嘉茗收起濕透的便簽紙,又折起紙鈔,打算把它們放回司徒英雄的襯衣口袋裡,再將人原樣埋回去。
——這樣他家阿睿就能在三十九年後找到這具白骨,並發現死者身上的線索了。
但下一秒,殷嘉茗又忽然想到自己已經拿走了那張便簽,這樣一來,葉懷睿豈不是理應不知道還有便簽這件事了?
這年頭還不時興時間旅行類的小說電影,殷嘉茗自然也就不知道還有「祖父悖論」這等時髦的邏輯思辨,但這不影響他敏銳地察覺到其中似乎存在的矛盾。
可要是把便簽放回去,那他的證據就沒有了,單憑口述,殷嘉茗又擔心會錯過重要的細節。
「……」
他蹙起眉,冥思苦想了半分鐘。
「我x!」
殷嘉茗忽然用力一拍大腿,「我怎麼這麼笨!」
語畢,他不顧滿手贓污,從褲袋裡掏出了自己的錢包,又在裡面一通翻找,翻出了一張不知放了多久的購物小票。
這是他過年前在百貨公司給他爸買禮物時開的收據,大小與便簽差不多,折一折剛好可以夾進鈔票里。
殷嘉茗記得葉懷睿說過,過了三十九年後,鈔票里的紙片已經爛到無法分辨了——既然如此,那張紙是能指示兇徒身份的便簽,還是一盒印尼燕窩的收據,本質也沒有任何差別吧!
殷嘉茗一邊將夾帶著收據的鈔票放回到死者的襯衣內袋裡,又忍住沖鼻的惡臭,將衣扣重新扣了回去,再將塑料篷布蓋上,將屍體狀態儘可能還原成他剛剛挖出來時的樣子。
「呼!」
他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殷嘉茗現在就只能祈禱司徒英雄的遺骸真的能在地里安安生生躺上三十九年,等他的收據爛光了才被阿睿給挖出來了。
要不然收據上明晃晃的時間地點購物內容,只要警方到百貨商店一調查,他的嫌疑便是跳進橫琴港都洗不清了。
殷嘉茗一邊自我吐槽,一邊開始一鏟子一鏟子地往坑裡填土。
填土比挖土來得容易,速度也快得多。
不多久,殷嘉茗便將司徒英雄的屍體重新埋好了。
有了收據的顧慮,他簡直不敢想像這具腐屍要是被警察提前找到了會如何,同時深深共情了兇手當日埋屍時的滿心顧慮。
填好土後,他又用鏟子在土坑上使勁兒拍打了一番,把浮土都夯結實了,才稍覺安心一些。
剩下的便是向天祈禱,這具屍體當真能在土裡埋上三十九年,直至爛成枯骨為止了。
這時已是凌晨三點十五分,再過兩個小時,差不多就該天亮了。
殷嘉茗不敢猶豫,迅速收拾了東西,不顧自己滿身髒臭,一路疾走,離開芙蘭村的後山,準備趕往「那個人」的住處。
夏季的金城向來天亮得很早。
8月11日,凌晨五點十五分,東方地平線處已朦朧泛起了魚肚白。
晨光微曦,金城東側,靠近港口的一處別墅區,某棟三層小樓的花園裡,忽然傳來了「碰」一聲脆響,聽動靜,像是什麼東西打破了。
女主人聽到動靜,抱著被子從床上坐起來,豎起耳朵聽了一會兒,再無其他動靜,但她仍覺得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