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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什么时候……”姜夜莺惊讶地伸手摸向自己的脑后,果然睡觉时用来固定头发的发夹少了一个,姜夜莺气恼道:“你知道这样发型会多难再弄好么!”“唉,女人!”言先生叹了口气,将发夹扔给了姜夜莺:“我本来是想表达‘背叛往往就发生在你脑后’这件事的,不过我却忘记了女人……算了,起身吧,我们也该行动了。”“行动?”姜夜莺将发夹重新别上,疑惑地问道。
“没错,现在我已经得到证明了,所以就像你之前说的,我们现在要杀将过去,并杀他个干干净哪~净!”言先生叉着腰用京剧的腔调说道。
“……造型是不错,不过你的浴巾掉下来了。”“不用管他,我比较喜欢凉快些。”“……变态……”“好吧,能告诉我我们为什么又偷了一辆车么?”姜夜莺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驾驶座旁被敲碎的车窗,觉得一切似曾相识得有些过份。
言先生一边熟练拉扯着电线打火,一边悠然道:“你是指在爆炸与枪击现场出现过的那辆赃车?我可不希望因为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已经放回原来的地方了。”“然后找了辆差不多破的车来?真不知道你怎么在上海找到那么多这种车子。”虽然车还没有跑起来,但发动机的巨大轰鸣让姜夜莺相信,这辆车颠起来一定比之前那辆还厉害。“还有……这次你又在后座放了些什么?”姜夜莺再次皱着眉回过了头望向车后座,那里摆放的东西,比起上次的更让人惊异。
言先生也回过头看着后座,颇为骄傲道:“嗯,鉴于这次是真的要和人开战,也鉴于你的舅舅异常谨慎,且又肯花钱的行事作风,我想他在收到杀手失败的消息后,会花更多的钱在保护自己上。作为应对,也为了真的只用一个言咒就解决问题,我去搞了些视觉效果比较足的东西。”姜夜莺闻言非但没有释然,反而更加困惑了:“……好吧,这些都无所谓,我最想问的是,为什么要带上那只大懒狗?”在被各种东西塞得满满的后座上,道格给自己理出了一个大大的空位,并且很自得其乐地蜷成一团,看着姜夜莺疑惑地眼神,不屑地打了一个哈欠。
“你说过你和你的舅舅很亲,那你该知道,你舅舅家养了很多狗吧?”言先生答非所问道。
姜夜莺点了点头:“是啊,我记得起码有七八条狼狗,好凶的,除了我舅舅谁都不亲,小时候——我是指我有记忆的小时候,也就是十二三岁——他的狗还把我吓哭过几次,害得我到现在都不怎么喜欢到他家去。”“说不定这就是他要的效果,将他不想让人看到的东西,藏在凶恶的狼狗身后。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这只大懒狗的原因。”言先生说着指了指后座上的道格:“如果说我在对付人方面是专家,那它就是对付狗方面的大师了,还是可以得几国勋章的那种。”姜夜莺看了看道格,又看了看言先生,叹了口气:“好吧,我就当狗和他主人一样‘狗’不可貌相吧!”破城: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越鸣焦燥地玩弄着指尖的硬币,一遍遍地想着,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偷走了姜华的一些东西,再使用了一些手段,让姜华落入了他爬不出的低谷,并且还让他惹上了许多杀人如麻的“债主”;接着雇用了最适合这件事的人,一群被像姜华这样的富翁逼得走上绝路的人,他们有能力,有智慧,也有足够的火力去结束任何人的生命,而且不留任何痕迹。这样,越鸣就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姜华的死,无数的替罪羊和嫌疑犯可以让警察在十几年内都不会将注意力放到自己身上,他也会一步步接收掉姜华所创造的一切财富与权利,以及……
事情本应该是这样的才对,但现在自己找去的杀手非但没有杀死姜华,反倒在留了一条“你的钱不够我们冒险”的消息后,便消失无踪了;接着为他工作的IT发现他的银行账户被人反追踪,而那个账户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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