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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流火,天高气热,君山脚下却因有浓荫遮蔽,依然十分舒服凉爽。天过晌午,顺着山脚下的一条羊肠小道,走来了一主一仆两个年轻男子。主人打扮的男子身高在七尺开外,身材中等,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身背书箱,看打扮仿佛是一个读书人。虽然是个书生,但是他行走的方向却并非东京汴梁,而是与之相反的襄阳城。
今年的会试之期早已过去,高中三甲的进士们早就放了榜,有的甚至已经封了官。位面色漆黑的读书人风尘仆仆,满脸邋里邋遢的汗渍灰迹,想来这一路返乡也没有多少拿得出手的盘缠花费。想必他肯定不是什么大人物,八成不过是一个落地的倒霉举子罢了。
主人的样子看上去十分落魄,但是他身边这位小仆人却让人眼前一亮。这孩子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身材却十分高挑,一身仆人的打扮也难掩他举手投足的潇洒利落,贵气十足。更加上这孩子长了一副难得的好相貌。唇红齿白,剑眉星眸,顾盼之间说不出的万种风流。有一句话形容长成这种模样的男孩子,那便是男生女相,并不是说他长得像女人,而是说他相貌俊美地过了头。不过,这男孩的难得之处却在于,长了一张比女孩儿还要美丽的脸,却因为那双凌厉的双眸,生生冲淡了那抹令人惊异的绝美。可以说,凡是看过这双眼睛的人,都不会再对这男孩的脸产生什么跟女人相关的联想。因为不会有任何一个女人,会长出这样一双令人不敢直接对视眼睛。
男孩穿着一身朴素至极的仆人衣裤,颜色灰突突地十分难看,一头乌黑的头发也塞在同样灰突突的破帽子里。显然,这男孩十分不喜欢自己这身丢人的打扮,却因着身份不得不这样穿,只能郁闷地纠结着眉头,看上去竟然有些好笑。不过,这孩子的衣服虽然破旧,却比他的主人的那一身儒衫干净很多,竟然洗得纤尘不染,似乎也熨烫地十分服帖。这真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难道这个小仆人每天都只顾着打理自己的衣物,却从来都不管那位主人吗?
说起来的确有些奇怪,因为不仅仅是衣物,这个小仆人竟然连行李都没有拿。他两手空空,显然所有的行李都背在黑脸书生的身上。真是一件有趣的奇事。
“包大哥!我们还是停下不要走了!”小仆人竟然叫那书生包大哥,原来,他们并不是主仆,而是兄弟吗?
“小白,你怎么又不想走了?”这位包大哥显然是个脾气不错的人,他一边擦着额头的热汗,一边停下脚步,转头对着自己的小兄弟问道。
“看这天色,不等我们走出君山天就黑了。我可不想像上一次那样再睡在乱坟地里,我们还是快点找地方投宿吧!”
“投宿?”那位姓包的书生微微一怔,“这里一片荒郊野岭,能去哪里投宿啊?”
小白微微一挑眉,笑道,“包大哥你虽然年纪比我大,江湖经验可比不过我白玉堂。你竟然不知道深山必有古刹,我想这君山雄奇无比,自然会有寺庙道观之类的地方。我们一路进山,一边走一边查访,总能找到落脚之处的。”
看着白玉堂得意洋洋的样子,想起他虽然小小年纪,这一路来却总能帮自己解决很多问题,包拯便从谏如流,点头同意了。别说,小白的江湖经验有时候还是很靠谱的,只走了不到半个时辰,他们便真的找到了一座依山而建的古刹。
“金龙寺。”包拯仰头望去,只见寺庙正中的匾额上,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好字!”俊美少年也看到了那块牌匾,在赞叹过牌匾上的书法之后,他暗戳戳地凑到包大哥身边,红彤彤的嘴角轻轻一勾,一个贼兮兮的笑容浮现在嘴边,“包大哥,这一笔字比起你的如何?”
黑脸书生脸上诡异地一红,他无奈地瞪了少年一眼,闲闲地道,“小白,你还不快点去敲门,别忘了你现在是我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