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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儿叹了口气连忙跟在景笙身后。
景府景笙早已摸熟,三两下混到景府的厨房,厨房里只点着一盏油灯,里面有人躺在草席上守夜,呼声阵阵。
顺手在墙角摸了一坛子酒,回了自己的院子。
倒了满满两碗,景笙靠在园中眯起眼,仰头喝了下去。
酒不烈,也不够香醇,但终归是酒。
麻醉了的神经在酒精中昏昏沉沉,一辈子两辈子她都是这个性格,不温不火,仅此而已,久了连她自己都不记得年少的轻狂和放任。
到底忘不掉。
不懂事时打着耳洞背起背包就敢满世界闯的景象,到了最后也不过在父母的哀求下泯然众人,将性子沉淀再沉淀。
她没有那样能容她放肆的家庭,最终只能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岭儿,小姐我这样是不是不大好?别人都如此祈求上进,不论富贵荣华还是从军戍边,唯独我……”
岭儿捧着酒碗,也喝得醉淘淘:“没有……没有,小姐怎样都是最好的!”
景笙拎起酒坛,站直身,大口灌饮。
酒水自唇角溢出,沾湿了素色长衣,洇成蜿蜒的水流痕迹。
重重将酒坛一放,景笙倒退两步,直退入院中。
被酒气熏染微红的脸颊美的剔透,淡色的瞳仁浮起迷蒙的水汽。
景笙扬起袖,翩跹的白衣在空阔的院中纷扬飘舞,瞬间便如腾飞一般,三千发丝漾出惊心动魄的弧度,纯白夹杂墨黑,夜雾蒙蒙,几如谪仙。
那一瞬间,岭儿呆呆的看着景笙。
无端生出了仿佛怎么也抓不住眼前人的感觉,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触之不及。
春日的深夜,更深露重。
岭儿痴痴笑了,是啊,她的小姐也本该是这样的。
十四章
时日飞快,眨眼细雨飘零,逼近清明。
景笙看着景府里素色的帷幄,才恍然意识到。
清明是大祭,祭拜先人祈求祖先保佑平安,在古人眼中十分重要,也因此一早府里就忙碌起来,人潮攒动,忙前忙后的准备东西。
不过这些事情一贯与她无关。
回到秋竹院,竟发现岭儿也在收拾东西。
“怎么了?”
岭儿边收拾边说:“一早管侍……正君就派人过来说要我们准备准备也去祭祖。”
景笙疑惑,因为她一直自称身体不好再加上并非嫡出,已经多年老夫君压根没提过带她去祭祖。
岭儿眨眨眼道:“小姐,我听账房的人说,似乎晋王世子也要和我们同去。”
“……”
安稳日子过久了,景笙都差点忘了自己还有个差点定下的未婚夫君,这一想连带着也想起了老夫君说过要在清明合八字的事情。
景笙忍不住浮起些窘意。
自那日和岭儿醉酒睡到日上三竿后,景笙又小心过了几天平静日子,发现景清之后竟就没来找过她麻烦,诧异之下一打听,景清赴友人的宴,回来路上见到一名绝色公子,当下四处询问,听说是翰林世家李家三公子后,从此整日在家中写些苦情酸诗托人送递,就算出门也是在李府前来回晃荡,期待邂逅佳人。
景笙没料到平日自诩甚高的景清竟然还是个情种,啼笑皆非间也暗自庆幸对方不会再来找麻烦。
正巧临山书院近日又进了一批新书,景笙翻墙翻得也格外勤快。
不知真是巧合还是缘分,出来三次倒有两回遇上那个宁小姐,对方似乎自来熟的很,看见就径直拽了她沿着夜市从巷头吃到巷尾,吃完后拍拍屁股又带着她直奔定国将军府。
本来景笙觉得在女尊世界随便私闯男子的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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