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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越要去雍城,那么暂时就不在咸阳了,我的心里也略略释然了一点。这个大炸弹,离茗颜越远越好。
好像很久没有看到小正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不会真的生气了吧?如果有机会,我倒还挺想和他道个别的,毕竟,他也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勉强也能算是个朋友吧。
“小隐,你好了吗?可以动身了吗?”执兰象个幽灵般的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好了,好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整了整自己的衣裙,林嫂刚才找了我们,说要我们跟着出府替茗颜置办回礼,按秦国风俗,过几日,等李信回来,李家就会派人带着聘礼来茗家纳征,那个时候,女家需要回禮。回礼一般都是茶叶,生果,扁柏、薑、茶煎堆、鬆糕,最重要的是一双新鞋,象征白头谐老。
从没有看过真正古人婚嫁的我,对这一切自然是颇感兴趣,林嫂一说,我一想,反正李越不在咸阳,再来我的雀灵一直都在茗颜身边,所以也就没有找借口拒绝。
秦都咸阳的城市布局规范而又严整,城市功能比较齐全,区域划分明确。一共分为三大部分。北部为宫殿官署区,南部为工商居民区,西北部为陵墓区。太卜府正好介于南北交接处,所以就现代眼光来看,买东西还是很便利的。
只可惜来了这么久,还没有机会好好看一眼闻名的咸阳宫,更别提那位赫赫有名的始皇帝了。
林嫂的眼光果然很挑剔,光是买一双新鞋就看了十几家店铺,我不由开始郁闷起来,一看执兰,她脸上也隐隐透出了一丝不耐。趁着林嫂在内堂仔细挑选询问的时候,我拉着执兰来到了店铺门口,零零散散的站着一些小贩正在兜售胭脂,玉器,发簪等小玩艺。执兰一笑,立刻拿起一盒淡红色胭脂颇有兴趣的看了起来,我也顺手拿起一个雕成貔貅状的玉挂件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个假货,不过那细致的雕刻工艺,倒也令人惊讶。
“我买了。”执兰已在那里痛快的掏出了钱币,迫不及待的打了开来,问道:“隐姐姐,这个颜色很好看吧?”我看着她,忽然起了邪恶的念头,道:“漂亮,不过我们家乡有种特别的技巧,把它抹在眼皮上,眼睛会更有神,更漂亮哦。”
“真的吗?”她半信半疑道。
“真的,上次你看我把石黛和珍珠粉末混在一起调的那个灰色,画眉不是好看多了。”自从上次调出那种自然的灰色,包括茗颜在内,现在都不用黑色了,不过也是,那时什么铜黛、青雀头黛和螺子黛都还没出现呢。
特别在我把以前经常做的什么水果面粉面膜全部无保留相授后,她们每逢化妆时都喜欢听听我的建议。
“可是这是红色的。”她还是有点迟疑。
“眼皮上了这个色就不一样了。”
“好吧,”她闭上眼,好像待宰的羔羊一般,我忍不住笑了起来,用手指蘸了点胭脂轻轻抹在她眼皮上,慢慢匀开,不知道古代女子能不能接受这种眼影呢?
“好了!”她缓缓睁开眼睛,一脸紧张,忙借过小贩的铜镜看,仔细看了半天,茫然道:”真的好看吗?“,唉,下次去执行任务时一定要带面化妆镜,这古代的镜子实在是。。。我忙点头,道:“那是当然,回眸一笑百媚生,保证让一大片男人乖乖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哈哈!”
看她忽然脸红起来,我连忙煞车,糟糕,一时得意忘形,忘了这里是两千年前。
身边忽然传来一声轻笑,这个笑声好熟悉,莫非。。。老天,不会每次这么巧吧。我忙回过头去,果然,又是他!
“小正?你怎么在这里?”我看了看他,永远都是一袭黑衣,伴着他的似乎也总是那匹黑马,每一次他偷跑出来怎么都能撞到我,奇怪!
他的眼底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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