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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势就别提什么优美了,从下面看就像一只大蛤蟆。还是一只光溜的大蛤蟆。因为林梵到了空中后就把幻化的衣服,给收了起来。老子就是因为没有考虑那么周全,光以为自己不冷,就少加了些衣服,不然就不会来这么一出。惹出这么多不必要的麻烦。
此时矿区北镇,八大市一处农家院。在一个低矮的牛棚中,有俩人正在说着话,一个人穿着小清花红色的棉袄,头发虽然不像后世模特般顺滑,可也一直垂到腰上。正在用手推桑着眼前的男人,另一个人脑瓜子留着一个标准的汉奸中分,身着一身灰蓝马褂,一嘴酒气的往那女人脸上蹭着。那女人大喊一声来人呀,救命啊。
六爷,你别这样好不好。你喝多了。来人呀。女人感觉有不好的事情就要发生,所以说话中带着一丝绝望。
林梵来到矿区的街面上,这种幻化的衣服,虽然合身,可是穿在身上总不觉得劲,和真正的衣服根本不是哪么回事,在外人看来咱是穿着衣服,可是这自己不能骗自己,其实老子还是光着个腚呢。
在说我既然要留在此地,等待时代的变迁,就必需融入进这个社会,总不能老这么飘在这个世间,我又不是山中大仙,又不是孤魂野鬼。
这要是在别的地方,最少不用这么麻烦,找个小山村弄个土围子,养点鸡鸭,在找个娘们儿,靠到老子出生就一切都拓活了。
现在手上撰着两样东西了,一卷钞票,外加一个蛋,这要在来样东西,都不知道放哪了。林梵无心在去想别的,可是耳朵却听到了,有人在喊救命。
咦,这光天化日下竟然还有人敢玩强的。
林梵还有一毛病就是猎奇,虽然曾经胆小,有好奇心,可为了安全,从来不会关注这些不必要的麻烦,想当英雄也得有能力,不然英雄当不了,在当了烈士,见义勇为哪有勋章,防卫过当在好事变坏事,可自打得了能力后,这胆子也大了,后世做了不少见义勇为的事情。不过最惨的是一次也没在电视上露过脸。
现在的自己有能力,所以该出手时就出手,猎奇就更不用说了,林梵走到街口看到有一户人家挂着一件粗布大挂,就顺手牵了过来,穿在身上,你还别说,这种衣服,还真不错,最少可以用来遮挡一下身体。虽然还是比较另类,可是总比光着身子要强了。
林梵顺着声音的来源,往那院子里张望,刚一看却正好那家的护院狗也站在墙上,林梵冲着狗瞪了一下眼睛,这条大黄狗,好像看到了恶魔一般夹着尾巴,嗷嗷叫着跑进了狗窝。并且用爪子盖在自己的鼻子上。狗也知道谁比谁强啊。
声音是从那院子里的牛棚发出的,因为门口堆放着牛糞,林梵透过门的空隙,正好能看到里面发生的情况,侧耳听里面的谈话。
中分男:红娘,你就顺从了我吧。我马六爷在矿区,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都一朵花了,也是该找男人的时候了。
呸,马六,你个不要脸的,你天天跟个哈巴狗似的躲在我家墙外,正好看今儿家里没人你就要来强的。你就不怕天打雷劈。
中分男:你爹代老拐加上你娘的一个大仙一个二仙,如果会算,今儿怎么不来了,你以为我弄了你,就天打雷劈了。
要是那么准,我都被劈多少次了。
嘿嘿,你都想死老子了,别说废话了,爷今儿要不弄了你,老子可就白来了。嗯。乖,别动。
六爷好好疼你,一会儿你就知道做女人的嗞味了。哈哈。
叫马六的男人用绳子,将那叫红娘的女人绑在牛槽子上,然后也不管她用脚乱蹬,就开始脱自个的衣服,还用手摸了摸自己,那根不算大的东西,看着牛槽子里的女人,咽了一吐口水,然后将手放在那女的棉袄上,用力一撕。红色的肚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