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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的是那日她以死明志时所说的话吧。清音系着衣带的手顿了顿,答道:“奴婢自然记得。是公子救了奴婢,奴婢才能活到今日。”
白潋晨道:“很好,我要你帮我做一件事,事成之后我会重重赏你。”
“公子请说。”
白潋晨盯着屏风后纤瘦的身影:“不急,你先出来!”
只见屏风动了动,其后走出一个绿衫少年,肌肤如雪,水眸潋滟,嘴唇嫣红。容貌十分清丽,虽然眉眼之间过分柔媚,却另有一番风韵。白潋晨眼底划过一丝惊艳,笑道:“瞧瞧,简直天衣无缝。清音,祭祀一过你随我出府,就穿着本公子的衣服,明白了么?”
清音听了,心底暗自冷笑,原来如此!隐凤白氏树大招风,城主不让白潋晨出府的理由恐怕不止一条。他现在有约定在身,是该想找只替罪羊了。她咬咬牙,道:“公子吩咐,奴婢自当竭力完成,只是奴婢既不会武功也不会巫术,恐怕难当此任。为何公子不找玉珠姐姐?”
白潋晨抬起她的下颚,感受着少女肌肤的绝佳触感:“你与我身量一般,玉珠个头有些低了。到时你只管走在我身边,不用担心太多。”
清音苦笑不已,又不敢动,只得问:“如此说来,到时您打算穿奴婢的衣服?”
白潋晨点头:“嗯,不过你我身上都没有出府令牌,到时还需麻烦一些……”
清音此刻心乱如麻。城主对弟弟固然爱若珍宝,可是无论如何也不许白潋晨出府,看来情况的确凶险。倘若自己扮了他的模样出府怕也是九死一生。她心思转了几转,突然后退几步,跪下了:“奴婢的命早已是公子的,公子什么时候拿去都可以。不过奴婢有个请求,请公子一定成全。”
白潋晨看着她:“说。”
“无论奴婢生死,如果公子您平安归来,就请求公子为奴婢救一个人。”
白潋晨没有言语,清音接着道:“那人就是那时与我在一起的女子——虞兰。”
少年弯起嘴角:“好,一言为定。”
祭祀【上】
隐凤,百年古城,腐朽繁华,金迷纸醉。
如果有人站在云端俯瞰,脚下的隐凤城俨然是一个活物。城楼做眼,城门做嘴,鳞次栉比的房屋是它的身躯,迷宫般的街巷是它的血管。整座城市流动着兴奋、疯狂、颓然、堕落的血液,慢慢吞噬外来人的思想和灵魂。
每当日出东方,雄鸡报晓的那一刻,这座城市便慢慢苏醒。城中流水逶迤,朱楼迢递,随处可见华盖香车,银鬃骏马。鲜衣怒马的少年公子佩剑而行,英姿飒爽;朱红楼阁之上,也可看到妙曼身影一闪而过。耳畔回响着和悦耳的丝竹之声,令人心旷神怡。贵族们小楼听雨,曲水流觞,道不尽的风流雅致。但是熟悉隐凤城的人却不会被这繁华的外表所迷惑。他们知道,唯有暗巷才是城中的天堂。
就如有了光,就必定有黑暗。那是隐凤城最糜烂,最荒唐,也是最美妙的场所。众多行人的脸隐灯光中,暧昧非常。汉人,胡人,羌人,富人,穷人,男子,女子,头发花白的老人,朝气蓬勃的少年,喷火的,卖唱的,乞讨的,做买卖的……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他们或冷漠,或愤怒,或欢笑,表情各不相同,却无一例外的挥霍着精力与人生。在这里没有任何世俗礼法的约束,只要你有足够的钱财,就能喝到最醇的酒,找到最美的姑娘;就可得到精神上的升华,肉体上的放纵。
不可否认,隐凤城是一座奇妙的城市。无数人在其中醉生梦死。这里有一掷千金的豪客,穷凶极恶的暴徒,才华横溢的书生,猥 琐阴暗的窃贼,倾国倾城的女子,身无分文的乞丐……但的它的一切都属于盘踞这座城市其上的古老家族——白氏。
白氏的血脉不知在这温暖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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