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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无法留住。我虽不信佛,但还是能盼望它们能在自己的梦中出现。一日,真的梦见所有的狗儿,醒来时,枕早已湿透。
从此,那些结在心里的十六道伤痕,再也无法抚平,而最深的三道,小汪,花和凯西,早已化为暗夜中的幽灵,一直寄宿在我的心里。有时下雨下得淅沥不断,它会很疼。
对了,小汪,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富传奇色彩的狗:从五岁,一直到我的十岁。从我站在板凳上害怕的不敢下来的开始到每天上学放学都由他护送的日子;从千米追踪捕鱼贼半夜管猪看家护院吓得路人骑车摔进水沟里,再到他被当作猎物用猎枪打死而后消失,他应该是一只最像狼的犬。为了纪念他,父亲自他之后,再也没有养过雄性犬。而村里的人,和我家一样,都保留了一段和小汪有关的回忆。那个时候,“小汪”确实是这个小村落的守护者。
还有灵,把带有毒药的肉叼回家中而被叫多多的日本狼犬误食,多多中毒而死。我们将它关在多多中的窝中,他整天悲鸣,继而开始撞墙。看到多多临死时的惨状,他疯了。不知情的母亲只好放了他,他消失了,再也没有回来。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短脚的草狗阿灵一直爱着高大的狼犬多多。那下了药的羊肉,本来是给多多的礼物……都说狗一定要死在家里,但一星期之后,我们在乱竹林下的溪沟里发现了他满是污垢的黄色皮毛——他自杀!
聪,咬人犯事,被关进了笼子。那通向死亡的大门,竟然是我为他打开!我这个最讨厌背叛的人竟然做了最为背叛的事。现在,我一想起聪在笼子里绝望无助的凝视,我觉得自己的最后一声“再见”为何说得如此无情!由此这辈子,我无法原谅这个错误……
猫儿说:“往事不堪回首。”
我是谁?
我是爱着狗儿的猫儿。
“路比?路比快来啊!”在和路比捉迷藏的斌斌在呼唤着她的名字。
抬起头,路比正坐在我的旁边,静静的看着我。一样纯真的眼神。她努力地踮起脚尖,要舔我的脸。她的右手(?脚)轻轻搭在我的手上。
“走吧,我很好。”我用眼神告诉她。
她循着孩子的叫声跑去。忽然停下,望望我,然后又走了。前院传来孩子嬉闹的笑声,含笑花开得很盛,很香,满院都是。路比才三个月大,见人就抱腿。日后虽不擅长拿偷捕雀,但的确惹人爱怜。
“多陪我一些时日吧。”
父亲说,她是只弃犬。他在路过的时候不忍听她的哭泣,就把她抱回了家。她很安静,夜里也不哭闹着想家,像个精灵。名字,是我见她的第一眼,脱口而出的。
她,告诉了我。
后记:还在伤心中。只为了忘却的纪念(先生见猫儿心诚,套用一下题目不为过吧?)这,成了一段往事。如今,路比也在成长中,家中的袋子鞋子扫把都处在一级战备状态。这个小家伙,一个劲儿地跳上跳下,咬着自己的尾巴,也会在游戏时对不小心踩到它的脚的我抱以谅解。我知道,这个有雨的冬季,至少不再寂寞。
故事,往往结束于一个谜语:当我亲眼见到逝去的时光一一闪现,我第一次流下了眼泪:我明白,我已经打开了一扇大门,那是属于永恒的生命之河。我明白,我找到了它,我的故乡。尽管,昆德拉曾经描绘过它的静默和永恒,可是他并没有找到归宿,而我呢?我想我找到了。我欣喜的笑着,说,哦上帝,我找到了自己,而上帝则用如水的月光将我包围,我明白,一切生命的背后,都将通向永恒的彼岸,而只有一无所有的人,才能真正超越生于死,亲眼目睹,生命尊严所散发出来的无尽光辉。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堂,尽管在现实中,这看起来,永远成为了一个神话。
不过,谁说,这个世界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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