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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关上卧室的门,笑容僵在唇角。坐在床上望向窗外,夕阳染透云层,渗漏出点点血红色的光晕。我自嘲地闭上眼,唇角努力划开一道轻微的弧度,可内心,却依旧寂如深渊。
是的,我的确喜欢苏漠北。不,确切地说,是爱。
从初见他第一眼的惊艳,到渐渐产生的好奇,再到了解之后的好感,一步一步,逐渐深入。他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爱过的人,之所以在乎,所以,才更加容不得背叛。
高一那年暑假,我在Paradise酒吧见到苏漠北的第一眼时就明白,王若琳的那首歌简直就是唱给我听的。
LostinParadise,苏漠北,我迷失在你的天堂。
他坐在角落独自抽一根万宝路,面前摆着一杯BloodMary,不喝,双眼只是迷离地望向某个地方,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迷一般的邪魅气息。
这个男人并不英俊,五官凌厉深刻,唯有那双桃花眼带着致命的诱惑,强势到令人无法抗拒。那种骨子里透露出的张扬是神赐于世人的诱惑,那副神情仿佛能将世界踩在脚下,狂妄到不可一世。
BloodMary,血腥玛丽。
成分是Vodka,TomatoJuice,LemonJuice,WorcestershireSauce,TabascoSauce,Lime。
一直不喜欢这种红色的液体,像血,看得人心惊胆战。可是偏偏有那么多人爱喝,因为它酸甜掺杂的味道,肆意张狂,自以为是,像极了角落里这个眼神永远魅惑迷离的男人。
见我坐到他对面,勾唇浅浅一笑,突然将手中的烟头狠狠按熄在浇满啤酒的烟灰缸内,轻声说,“你听,烟在尖叫。”
男子的笑如苍穹微光,铺天盖地将我淹没。于是,怔忪半晌,我几乎是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道,“帅哥你太有型太酷了,连说话都这么幽默!你做我男朋友成不?”
他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望着我微笑,眼底却闪烁着摄人心魄的光芒。他若有所思地盯着我说,“这样啊,那我们打个赌吧。你若能在全校做广播体操的时候站到主席台上大声喊一句‘我是单身女性,你们谁对我有兴趣,下来私聊’,我倒可以和你试试。我一向喜欢有挑战性的女孩子,正好我最近感情空虚,抓紧机会哦!”
知道什么叫电光火石吗?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这就是了!
这样狂妄嚣张到不可一世的男人,这样邪魅到犹如鸠毒的男人。我的心竟然在霎那间无可遏止地跳动起来,晨钟暮鼓一般,一下一下,慌如鹿撞。
我想我的确是被他迷住了。如此不安分的因素,明知碰不得,我却仍愿饮鸩止渴。
翌日早晨做课间操的空当,我毫不犹豫地跑上主席台,在校长和体育老师万分惊讶的神情中,当着全校4000多名师生的面说出了那句我穷极一生都会记忆犹新的话。
我握着主席台前的话筒,以一种势在必得的语气沉声道,“我是高一五班的林默,单身女性,你们谁对我有兴趣,下来私聊!”
那一刻,我的心情平静到不带一丝波澜。我知道,台下定会有一个人细细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所以,为了爱情,我只能赌。
我从小就是这样,向来目标明确。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不管付出多少我都会尽己所能去争取,因为没有目标的人生永远都只是一片死水。
谁说无欲无求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四大皆空了,那就直接去当和尚好了!
所以,那天放学,人群熙攘的校门口,当苏漠北走过来轻轻执起我的手时我就知道,我赢了。
所以我一直觉得,只有努力和奋斗过的人生才最精彩,这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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