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部分(第1/5 页)
。。。。。。
洗手间是很多公司职员偷懒,畅聊八卦的地方。
盥洗台传来“哗哗”的水流声,职员甲:“听说楚律师和方大才女,这半年来为了争当陆家儿媳,一直在明争暗斗。你觉得这两人斗法,谁的胜算更大一些?”
职员乙:“说句比较理智的话,楚楚和方欣或许会为了嫁入豪门私底下有所冲突,但绝对不会像媒体写的那么夸张。你想啊!一个是知名律师,一个是大提琴演奏家,最基本的素养还是有的,哪能公开闹笑话让媒体捕风捉影?”
“说的倒也是。”职员甲:“那你说说陆先生最喜欢谁?”
职员乙清了清嗓子,咯咯笑道:“喜欢我吧!”
“臭美。”
。。。。。。
待嬉笑声消失,有人打开门,从独立卫生间里走出来。
盥洗台,阿笙洗手,抽出纸巾擦干手指,离去前,手中纸团被她精准的投落在了垃圾桶里。
这天中午下班,章小贝有约外出,阿笙一人外出吃饭,刚走出公司,就看到了迈步向她走来的陈煜。
“顾小姐,先生在车里等您。”说着,指了指公司对面的汽车。
正值中午,天色微凉,马路对面的商务车,低调霸气。为了不给她带来困扰,这样的距离无疑很安全。
陈煜松了一口气,真害怕顾笙会拒绝,见她一言不发的跟在他身后,倒有些感激顾笙了。
陈煜打开后车门,阿笙坐进去的时候,看了一眼陆子初,他正在低头翻看文件,侧脸轮廓清晰,就是有些情绪不明。
阿笙说:“下午两点,我还要上班。”
他的目光划破十月空气,就那么毫无遮拦的落在了她的身上:“吃完饭,我送你回来。”
藏心,你让我怎能不爱你
更新时间:2014…7…13 17:22:41 本章字数:5134
向露订的餐厅,满桌子的菜,对于阿笙来说,似乎太过于奢侈浪费了。
都是她平时爱吃的菜,来到杭州后,习惯了勤俭节约,很多菜都不曾再尝过。她现在对一日三餐没什么讲究,只要能吃饱就行。
眼看阿笙面前的碟子里被他夹满了菜,陆子初这才放下筷子,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静静的看着她吃。
她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比以前更加寡言了,偶尔抬眸看他,眼眸沉静,无波眼神是她这个年纪少有的瑚。
用餐沉默,多是她在吃,他在一旁看着。他和她相恋一场,曾经成就了T大学子眼中的爱情神话。一路走来,爱情虽称不上惊天动地,但却细水深流。
他是陆氏集团继承人,从出生的那刻起就备受瞩目,若不是遇见她,他待人或许会永远淡漠疏离,眉目间也不至于沾染了那么多的沧桑。
若她不曾遇见他,是否可以人淡如菊,心素如简?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她正走在大街上。天气有些凉,气候适宜,很适合饭后走一走,街上人来人往,难免会摩肩接踵,阿笙走路习惯盯着路面,很少会看前方,好几次险些撞到人铄。
冰凉的手指被他牢牢握住,阿笙指尖微微蜷缩了一下,抬眸看他,他安闲自若的散着步,纵使到了人烟稀少的路面上,依然没有松开。
这么一牵手,又在阿笙没有挣开拒绝的情况下一直维持到了盛景公司对面。
顾笙问自己:男女朋友可以像他们这样安静的牵手吗?
忽然想起了爸爸,小时候也曾像陆子初一样牢牢的牵着她的手,陪她走过了春夏秋冬,不知历经了多少四季变迁。
上班时间快到了,他终于松开了她的手,看着她眸色清邃:“去吧!”
回到法务部,阿笙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