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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引起更大的牺牲。
白歌和孟虎给阮文明捆成了个粽子,嘴里塞了块破布,扔到罂粟花丛中。白歌附下身子,用丛林匕首顶住他的咽喉,英语用问道,“汤米在哪里?毒品在哪里?”他的身后,几名猎豹队员沿着剪开铁丝网的豁口,顺着墙壁滑落到地面,各自寻找掩体迅速隐藏。
一双野兽的爪子按在他的胸口,阮文明不敢不说实话。月光下,战歌的黑色鬃毛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额头上一缕长长的银色毛发飘在风中,它神威凛凛地半蹲在阮文明的面前,不时露出锋利的犬牙。常年征战的阮文明习惯了枪林弹雨,但面对一只如此威猛的昆明犬,他心里的确发害怕了,他宁可死在一发狙击步枪的子弹下,也不愿被当作夜宵吃掉。
阮文明将视线移到院子中心孤零零的小楼上,眨了眨眼睛。
红砖小楼的三层房间内亮着昏黄的灯光,似乎还有人影闪动。三层房间的结构和别的楼层不同,整个楼层是一间大型的会议室,而一楼,和二楼还分为几个不同的小房间。
忽然,战歌直立起身体,耳朵迅速地转动着。它仰起鼻子,朝天抽动着,喉咙里发出轻轻的预警声。
白歌心说糟糕,肯定有危险在慢慢靠近。
从另一块花田里传来一声低沉的吼叫,如龙吟,如虎啸,气盖四野。
战歌立刻仰起头,对着一片漆黑的花田发出威胁的“呜呜”声。
夜风吹来,红色的罂粟花群被吹得花枝乱颤,花瓣纷飞。
一个巨大的野兽身影渐渐浮现在花丛中。
第159节
孟虎轻轻地举起了95式自动步枪,瞄准那个正在一步步靠近的野兽身影。
白歌用手掌按下他的枪口,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丛林匕首。孟虎心中一阵懊恼,怎么能在这种情况下开枪,这不是暴露自己的目标吗?他立刻才从腿上拔出了一把97式丛林匕首。
匕首在月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如同战歌露出的牙齿一般。
那只野兽优美地走在花田间,它冷静地向前疾驰几步,又傲然停顿一下,接着四肢沿直线作平行的走动。它不急不慢地上了田垄,居高临下看着这些不速之客,似乎并不着急进攻,仿佛这些生物已是自己的口中之物。
战歌的锋利犬齿已经露在了大口之外,前爪上的利刃如钢针一般伸出,眼睛一眨不眨,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个动物,眸子里射出黄色的寒芒。它在静静等待主人的命令。
对面田垄上的野兽站立在月光下,大约有一米高,它轻轻晃着短而粗壮的颈部,头部的粗糙长毛遮住了它又黑又小的椭圆形眼睛,从它深邃的目光中射出一种威严。野兽拱形的胸部宽阔深厚,腹部微微收紧,背部平直且宽阔,全身发达的肌肉上覆盖着灰色的长毛,腰部的长毛形成鬃状,四只巨大的爪掌后面生着马刺一般茁壮的毛丛。从身型和毛发上看,这只动物更像是一只成年棕熊。
孟虎握着匕首的手有些发抖,经常执行特种任务的他常年和歹徒作战,可面对野兽的机会并不多,即使有,也是狼、狐狸之类的小型动物。而此刻的这只野兽,实在大得令人心惊。
白歌低声对孟虎说,“这是生长在布拉克和里海之间的高加索山脉犬,英文叫CaucasianOvechar,它的祖先发源于住在伊拉克和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森林山区里的古代巨犬,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猛犬之一,比藏獒还大一个量级,它们的攻击力和看守欲望极强,是俄罗斯部队最喜爱的军方用犬,这只体重估计在150公斤以上。”
“这帮恐怖分子有点道行,这种猛犬都能弄来看家护院。”孟虎下意识地回答,握着匕首的手微微出汗。
白歌镇定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浸着麻醉药的牛肉,用力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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