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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你这样是不是有点趁人之危呢?”
落花越听眉头拧得越紧,听到最后一句睑色变幻了好几次,最后,他幽幽地喟叹一口气。
“之前的你都说错了,不过最后一句话倒是对了。”落花在父亲身畔落坐,替自己斟了一杯热茶,双手环捧着杯子吁了口气。
如果他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的话,早就向苗苗求亲了。
趁人之危,无论在道义上、责任上都大不应该,他更不希望让苗苗误会他挟恩图报。
向老爷深知儿子的心绪,拍了拍他的肩,“为免事情过于复杂,你还是将齐姑娘当作病人,尽心诊治就好了,至于娶亲……天下好姑娘多得是,不是都任你挑吗?”
落花眉宇紧蹙,坚定地道:“我只要苗苗。”
“你真喜欢上她了?”向老爷惊讶得不得了。
他一直觉得这个儿子是个泥人儿,平素不爱讲话,行事作风没一样是他这个老爹想得通的,就连娶亲这回事,都有本事搅弄得他昏头昏脑。
落花挑眉,“我不能喜欢她吗?”
“话也不是这么说的,只是……”向老爷搔头弄耳的,犹豫地道:“这事来得太急、太快了,我一时还消化不了;只是既然你也怕落个趁人之危的口实,那你到底想怎么做?”
“让她喜欢我。”他眸光一闪。
“可她不会嫌弃你大她十二、三岁吗?”向老爷困惑地问。
落花男性自尊心大大受损,他严重抗议,“我顶多大她十岁!打小竹嘴里说出来的话,只能听进去三成,你又不是不知道……齐姑娘今年十七、八,我也不过『二十八。,对她来说一点都不显老。”
“反应突然变那么大,吓我一跳,”向老爷拍拍胸口,好笑道:“从来没听你计较过年龄,我还以为你不怕老呢,现在听来,你也是很在意的喔!呵呵,以后就不只我会照镜子拔白发了,我似乎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你房里的那面铜镜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落花睑红了,恼羞成怒,“我……一点都不老!”
向老爷笑嘻嘻,很是了解地点点头,“是、是,我可以体会你的心情,想当年我也是这么嚷嚷的,可人实在不得不服老,一转眼,满头白发了呢!”
他越讲落花心下越恐慌。
虽然老爹讲的话听来极度不受用,但是他也撩起了他深深的忧患意识……的确,他二十八了,虽然依旧年轻挺拔,但是年华一点都不等人,他再不趁着青春年少时快快娶媳妇儿,等到“人老珠黄”了以后,恐怕要娶亲也会被人笑是变态老头子,妄想玷污清纯少女了。
他打了个寒颤,脸色坚决起来。
“我一定要让苗苗喜欢我,同意嫁给我。”
向老爷朝嘴里丢进了几颗花生米,闲闲地道:“儿子,光说没用,你得积极主动些,别像个泥塑的娃娃一样,就只会僵在那里耍冷酷,姑娘家不喜欢这一套的!”
他要冷酷?
天知道他在面对苗苗时,几乎已经是尽其所能地放柔身段、放轻声音了,记得上回他在哄她喝药时,小竹在一旁看着,眼珠子快要掉出来的情景,他事后想想还呕了老半天。
他总觉得……一世英明极可能毁于一旦了。
而且他送兔子给姑娘家的事情,也已经被传得人尽皆知了,昨天那个搞不清楚状况的阿福还当着他的面笑嘻嘻地问:“少爷,方大娘要我问您,您是要喝'红豆'汤还是'绿豆'汤?”
他当下气窘得把阿福发配到边疆去——叫他在研粉制药室的小小角落里磨药,没磨满三大箩筐的杏仁粉不准回前堂。
“我一点都不冷酷。”他大声道,好象要出尽一口鸟气似的?
“若论医术,你是比我强千百倍,这没话说;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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