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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拓跋珪開國,北魏政權各級官吏皆無俸祿,平日都要依賴貪污、掠奪和皇帝隨意性的班賞來獲取財富。這在北魏初建之時,作為遊牧民族建立的政權採取這種方式是不足為奇的。但是,當北魏政權逐漸在中原地區確立統治地位,這種以掠奪為主的財富分配方式日益給北魏政治帶來嚴重的問題。特別是隨著戰事的減少,戰時掠奪的機會有限,各級官吏為了滿足私慾,便毫無顧忌地盤剝、搜刮民脂民膏,從而導致北魏社會矛盾的激化和政治統治的危機。面對這一嚴峻的現實,從文成帝時就曾數次下詔禁貪,獻文帝時也作了嚴格規定,並有人提出了給官吏班祿的建議,可惜並未能實施。
太和八年(484年)六月,在馮太后的主持下,北魏仿效兩漢魏晉舊制下達了&ldo;班俸祿&rdo;詔書。規定在原來的戶調之外,每戶增調三匹、谷二斛九斗,作為發放百官俸祿的來源。內外百官,皆以品秩高下確定其俸祿的等次。俸祿確定之後,再貪贓滿一匹者,處死。此法的實施,對普通百姓雖有&ldo;一時之煩&rdo;,但終能得到&ldo;永逸之益&rdo;。由此引起了以淮南王拓跋他為代表的鮮卑貴族的反對,他奏求停行班祿,依舊斷祿。馮太后召令群臣討論。中書監高閭奉表駁論說:&ldo;天之大道,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故車服有等差,爵命有分秩。君班其俸,臣受其祿,自堯舜以來斯道未改。二聖(馮太后與孝文帝)稽准舊式典章,行班祿俸,苛慝不生,上下無怨,止貪殘之心,勸竭效為國之誠。若不班祿,則貪利者肆其姦情,清正者不能自保,這簡單的道理,灼然可知,如何令行一朝便欲去俸?淮南王之議,不亦謬乎!&rdo;高閭的話不僅代表了當時一批具有遠見的官僚的意見,而且也符合馮太后的心思。於是,馮太后下詔依從高閭所議,仍舊實行班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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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腕柔腸:北魏文成帝文明皇后馮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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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貫徹俸祿制,馮太后還派使者分巡各地,糾舉食祿之外犯贓者。太和八年九月間,孝文帝的舅舅,時任秦益二州刺史的李洪之,因貪暴無度,被令在家自裁,地方官員坐贓處死者四十餘人。經此整飭,北魏吏治大有改觀,貪贓受賄者也大有收斂。班祿的實施,為馮太后進行其他方面的改革創造了條件。
次年十月,馮太后在大臣李安世的建議下,頒布了&ldo;均田令&rdo;,從而開始在社會經濟方面進行重大變革。&ldo;均田令&rdo;是指國家對無主荒田以政府的名義定時、按人口分授給農民。均田制度使失去了土地的農民重新回到土地之上,流亡無居者和蔭附於豪強名下的佃客也擺脫了束縛,成為政府的編戶齊民,從而增加了國家控制的勞動人口和徵稅對象,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這一制度,使北魏落後的社會經濟結構迅速向先進的封建化的經濟結構過渡,同時為經濟結構的靈活運轉補充了新鮮血液。均田令的頒布實施標誌著北魏統治者開始轉向接受漢族的封建統治方式。這一制度歷經北齊、北周,到隋唐約三百年,不僅使北魏社會經濟得到發展,而且奠定了後來隋唐社會的經濟基礎。顯然,馮太后主持推行的均田制,既對北魏歷史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也給後世留下了寶貴的遺產。
太和十年(486年),馮太后又主持對地方基層組織‐‐宗主督護制進行改革,實施了&ldo;三長制&rdo;。
自西晉滅亡後,居於北方的豪強世家多聚族而居,設塢壁自保,自給自足。北魏建立後,任命塢主(豪強地主)為宗主,代行地方行政權力。這就是所謂的宗主督護制。在這一制度之下,戶口隱匿現象十分嚴重。政府徵收戶調時,只能依據戶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