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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忍不住一把握住她在一堆男人中,显得有些纤细的手臂,手上传来了人体的温度。
没有错!不是在做梦,不是产生的幻觉,不是他自欺欺人塑造的幻影!
是她!是她!是她!
一缕清冷的泪顺着面庞不由自主地滑下,那么久那么久麻木的没有感觉的心在这一刻重新复苏,明明那么多日日夜夜里每分每刻都想着她念着她,一大堆的话想对她诉说,然而看着近在眼前的人,已然僵住的奚随风能吐出的竟然只有两个字。
“行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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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风云:第十九章 那个混蛋]
奚随风第一次见到风行烈的时候,是在一个寒冷的大冬天,他蜷缩在大街的街头一角,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木然地看着这个繁华又丑恶的世界。
他生来并不是乞丐,有不错的家世,虽然他只是父亲几个孩子中很平凡的一个,总也能过着快乐安稳的日子。但是天灾人祸,家族中被彻查出窝赃凌国奸细,圣怒之下,满门判罪。
他和很多神情委顿的人一样,被人用绳索捆起来,如同牲口般地和其它人绑成一长串牵在马后,走了很长很长的路,不知道明天在哪里,不知道要去哪里。
在黑夜中挣扎着逃脱,在马蹄的追赶下滚入满是烂泥的湿地之中,在饥寒交迫里重新见到城市的影子,然而走到街头,迎来的第一个人与他交谈的人是个流氓地痞,迎来的第一声招呼是一顿毒打。之后的日子里,有很多时候他都觉得自己似乎快要死了,然而一天之后懒懒升起的朝阳,便告诉他,他还活着。
底层人的世界,就是一个地狱,到了这样的地步,还有什么人格什么尊严什么坚持?
然而他却依然沉静地看着这个世界,依然会将自己乞讨来的东西默默塞给躺在街边的老人,依然不对那些恶习成性的混混多言一句,哪怕会挨饿会受冻会遭到残暴的毒打。
那天很冷很冷,他恍惚地看着街道上形形色色来来往往的人影,在意识几乎离开身体的时候,却感觉到一股温暖降临在眼前。
睁大眼睛,看到的是一个馒头。
冒着热气的馒头,那是天堂般的温暖,一双小巧精致的手,再往上,是一张已经颇具祸水资本的笑颜,那双眼睛里闪烁的,不是属于那个年岁应有的睿智和光华。
她说:“你看起来不错,我生在大户之家,要是你今后有所成就,就让你当我的贴身侍卫。”
他问:“你是谁。”
“风行烈,你呢?”
“我姓奚,没有名字,你叫风行烈,那我以后就叫奚随风。”该忘记的便要忘记,逃出来的时候就明白,他不再是以前的他,也回不到过去,既然回不去,那就只有看着未来。
而后戏剧性地被师傅收养,拼命努力,在师傅的数名弟子之中脱颖而出,学有所成。
风行烈的名字也一天一天响亮起来,当他有实力走到她面前的时候,她已是盖世英豪,大秦风王,傲然猖狂,自信耀眼。那一天,奚随风跪在她身前坚定地说:“你是大秦风王,奚随风便是你最忠臣的下属。”
多少年来,那么多战乱,那么多困境,那么多惊险我们不都是一起走过来的,而那天紫金山巅,你却决绝地对我和身后的兄弟们认真无比地喝令:“活下去!这是命令!”而第二天,几个熟知情报的兄弟悲痛传讯,你在紫禁之巅七刀刺心,跳入了万丈深渊!
那时候,我真的以为你已经死了,我也真的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绝望!
奚随风捉着风行烈的手臂良久不愿放开,深而沉的目光带着恳切和祈求:“告诉我行烈,你叫我活下去,然而没有风行烈的世界,你叫奚随风怎么活?没有了风行烈,你让奚随风从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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