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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孩子同时过一次生日比过三次要节约得多,连生日鸡蛋都可以只煮一个,分成三份即可。
“去哪”?我茫然地问了一句,避开头上落下来的石弹,快步跑到哈姆莱特身边。
“当然是去王宫了,那里没了守卫,我们去拣点儿东西,你平时不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溜进王宫玩一圈吗”?哈姆莱特大声回答,根本没把天空中盘旋的魔面鸟放在眼中。手中粪叉子轻轻一挑,将地面上不知哪个逃难者丢下的包裹准确地挑进了粪车里。
伊沙贝儿帮助她的未婚夫扶着粪车,蜡黄的小脸因为兴奋而变得通红。脖子上,挂满了从肉酱中拣来的链子,宝石的,金的,银的,铜的都有。穷人家孩子就是节俭,既然链子的主人已经变成了肉酱,我们没必要浪费资源,你说是不是。
他们的举动提醒了我,既然天上的魔面鸟和精灵射手只找衣着光鲜的贵族老爷下手,我跟着躲什么?将肩膀上背的那几个拣来的血包裹扔进粪车,我三步两步奔到路边垃圾堆边,将一个带盖子的垃圾车推起来,跟到了哈姆莱特身后。
疯狂逃命的人群里,我们两车三人成了绝对的另类。很多年后,在游吟诗人的传唱中,哈姆莱特,罗密欧,伊沙贝儿,这三个名字成为英雄的代称。而那天,我们三个胆大包天的贱民想的只有一件事,趁火打劫。
我们只是最底层挣扎的贱民,没有土地,没有职业,没有姓氏,甚至连名字都是从剧场门口的海报上抄来的。帝国的兴亡与我们无关。
天空中飘过一个敌军的飞马射手,她的目光被我们三个逆着人流前行的家伙所吸引了,指挥着一大堆魔面鸟,在我们头上盘旋。逃难的百姓纷纷给我们让路,免得一会儿石弹落下来,遭受池鱼之殃。
“嗨,尊敬的将军,美丽与您同在”,我扬起脖子,冲着天空高喊了一句。那个飞马射手是个女性精灵,看了我们破破烂烂的衣服和车子一眼,捂着鼻子飞开了。魔面鸟跟在她身后去截杀那些贵族和修士。哈姆莱特大哥分析得对,在我们身上,那些魔鸟犯不着浪费宝贵的魔法石弹。
王宫并不远,转过几个弯子就到了。平时挤满了人的凯旋广场空荡荡的,只有一地的尸体和帝**旗。敌军的地面部队还没杀到这,守卫王宫的近卫军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这场战争打得非常奇怪,几个月来,在朝廷的告示上,帝国的军队百战百胜,消灭的魔族数量加在一起比帝国的总人口都多,但战线却一直向帝国首都推进。“也许帝国是在用空间换取魔族将士的性命吧”,哈姆莱特的养父奥兰多曾经这样分析,可是很快他就听到了魔族的攻城器发出的吱呀声。在守城期间,他病死了,临死前最大的愿望就是看到魔族被击溃,帝国得以重生。还好,他走得早,否则看到今天的样子,老家伙准得气吐血。
弯腰,我拣起了一把长剑,和一套不知谁扔下的铠甲。哈姆莱特放下粪车,一把将宝剑抢了过去,恶狠狠的扔进了广场中央的水池中,“找死啊,你想被魔军当成王宫卫士,就滚远点儿,别连累我们俩”。
我像战士,就我这样?我看着自己那身露着春光的褴褛衣衫,和不安分地从靴子尖端伸出来的脚趾。
“灰头,快点跟上。那套铠甲的叶片是镀金的,不是纯金。皇宫里比这值钱的东西有的是”!也许为了表示歉意,哈姆莱特意叫起了我的绰号。我答应一声,又在地上找到了一把手柄上镶嵌着宝石的指挥刀和一双不错的战靴,扔进了垃圾车。宝刀和战靴的主人肯定是化妆逃走了,被魔族空中部队杀死在广场上的都是一些小兵。那些贵族的武技,只表现在欺负我们这些贱民的时候。
跟着哈姆莱特,我们轻车熟路地从宫城的一个小边门冲了进去。绕过杂役和宫女们的住所,直奔皇帝的寝宫。哈姆莱特靠给贵族家倒马桶为生,城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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