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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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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包括《倾城》,由于她本人才气有限,张在最后也给了它一个连她自己都自嘲的“大团圆”的结尾。然而现实真的就会如此么?可以说,连作者本人都根本没有懂得那个叫做范柳原的男人对她说那些话的含义(这就像他小说中对她说的:“我也不懂得我在说什么,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明白吗?我要你懂得!”可惜她是真的不懂,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倘若现实真是如此,他为什么还会说出那样绝望的语言?“就好象他们真做得了主似的!”

张爱玲以小说的形式记录下了这个男人的这些只言片语,却在编织整个故事的时候背离了故事本身的原则。这倒也无所谓,因为她的力量也只限于此了。在别人手里这些素材也许会变成大师级的作品,在她这里就只是成就了一场风花雪月的传奇而已。就像她后来在小说里写的,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所以是“倾城之恋”,就好象整个战争的发生只是为了成就她一个小女人的爱情奇迹。这样的结尾简直是大败笔,可这就是张爱玲的真实梦想所在。不仅如此,她还很沾沾自喜地解说道:古往今来的传奇故事很多,可真正圆满收场的又有多少呢?她这里可算是一个了吧。

关于这篇小说的分析我不想多说,因为就算《倾城》存在我所说的这样那样的缺点,也足以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中一等一的上乘之作了。这篇文章的侧重点本是张后期的海外生活。在文章的开头我说了,我看后人写张的那篇传记时心里说不出地难过,不是因为可怜她的人生际遇遇人不淑,而是因为可惜她这样才情绝世的一个女人,最后竟然流落海外,客死他乡,而且死后数日尸体才被人发现,可见她平日的朋友都是少而又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而那么多成天写一些狗屁文章的庸才俗才却在出入豪车,夜夜笙歌,真正的天才却与世隔绝,埋没黄土,文人自古命运不济者众。

从女###的角度上来讲,女作家往往都是这样:是一个成功的作家,却不是一个成功的女人。很多时候这两者是无法统一的。张爱玲也是如此。这点感慨在我最近读她后期的遗作《同学少年都不贱》时越发凸显了出来。这个小说大约写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那时候的张已是五、六十岁,但写到年少时光时仍有其处女作的风味,只是行文更加简洁,几乎简洁到极至。小说完成后她曾经寄给出版者,但随即又让他们“搁开”,说“毛病很大”,不让发表,所以直到她逝世多年以后的2004年才在台湾出版,以前我买的全集里自然看不到。加之近年来我一人漂泊在外,中文书本来就见得少,偶然在伦敦巴掌大的中文图书馆找得这一本,已是万幸。

这个小说也是中篇,篇幅和《倾城》相当,然而我却反反复复地看了三遍,才慢慢地琢磨出点味道来。如果说《倾城》是夏日的香草冰淇淋,入口即甜,这篇《同学》则是经年酿造的老酒,入口无味,久后方知了。而正如序言所说,这个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这在张爱玲的小说中可说是绝无仅有。我第一遍看这个小说,只泛泛地觉得是在讲两个少年同学在多年后相遇,地位悬殊贫富迥异的故事。看第二遍,才看出作者不仅是在写自己,而且另一个人应该可能是炎樱(我现在手边没有任何中文资料,无法查证,所以如果有误只好全当我胡说八道),里面还影射了胡兰成,却丝毫没有提到她后来的丈夫赖雅,可见其情根独钟,已无药可救。到看第三遍,再反反复复琢磨里面的每一字句,才慢慢地体会出作者的意味来,抛书而望,禁不住满目伤怀。

看完只觉什么都不必说了,说出来只会更伤人。更何况还是那样一个孤苦伶仃的女人。只是她年近六十了还是这样的心气,也未免可叹。她少年时代最亲密的女友,到最后都只是和她陌路相望,十几年不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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