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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进展得很顺利,邱小晓如愿以偿地进入了那家咖啡厅,得到的薪酬也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每天上班四小时,一个月虽只休两天,但却能拿到两千多的薪水,想想自己每月拼死拼活,拿到手的也不过六千,艺术所创造的价值是我始料未及的,难怪娱乐圈里的那些帅哥靓女们能够轻轻松松地进入上层社会。时常可以在网上看到某某明星抱怨自己拍戏苦,每天吃盒饭,还要加班,有时甚至会熬夜,但却从来没有一个明星抱怨自己薪酬太高,不错,我承认他们付出了很多,也的确是非常辛苦,但他们所受的苦和因此而获得的回报与我们对比起来能成正比吗?我们的付出并不比他们少,但我们得到的却只有冰山一角。我曾想,娱乐圈和艺术圈能等同吗?那些整天娱乐着也会有大把人民币入账的腕儿们,往往喜欢给自己冠以艺人的美名,甚至是将自己美化为神灵,招揽四面八方的脑残粉前来膜拜,只可惜我并没有生作一张小白脸,要不然也会背着一把吉他,为了那虚伪而肤浅的梦想赶上北漂的浪潮。
我以为艺术并不只在北方才能有所成就,它生根于群众,发展于民间,成熟于生活,只有经历了地方特色的洗礼才能算作真正的艺术;我以为我的艺术是抗着一把吉他走遍天涯海角,为觅知音誓不罢休的决心;我以为我的艺术是夕阳西下与恋人相拥而泣,为爱至死不渝的信心;我甚至以为我的艺术简单地存在于那双被生活与命运锤炼得布满老茧的手上。演唱会上那灯光与呐喊交织下的艺术,终究经不起时光与岁月的蹉跎。
从那以后,我每晚都会去咖啡厅接小晓,有时甚至会提前过去,坐在一个她看不见的角落,点上一杯饮料,静心聆听从她指尖创造出的旋律。也不知道是否因为小晓的缘故,那家店的生意如老板所言果真火爆起来。花少量的钱,让自己与风雅沾沾边,洋气一把,这不正是当今老百姓的一贯喜好吗。老板每次见到我都是乐呵呵地,看来邱小晓并未让他失望,他为自己的正确选择而深感庆幸。
故事当然不会发展得那么平淡与顺畅,某个夜晚,大约十一点左右的样子,我正翘着二郎腿坐在电脑前玩魔兽世界,突然接到羽凡打来的电话,他没在电话中细说,只是说墩子被120拖走了,让我马上赶到他们家附近的一家医院。我暗想道:这平日里生龙活虎的墩子怎么会突然被送进了医院,难道出现了什么意外?我没作多想,只是与小晓说有点事,便拿了外套出了门。
到那家医院时,我发现程之初居然也在。
“什么情况?”我问道。
“我也不知道,这些天一直好好的,刚才在酒吧,只喝了半瓶儿啤酒,就突然喘不过气来,然后,然后就直接晕倒了。”羽凡摆出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
“那,医生怎么说?”
“喏!还在急救室呢,我也问不出个名堂,只说已脱离了生命危险,让我们在外面等待。”
“他最近有什么异常吗?”程之初问道。
羽凡皱着眉想了想,然后说道:“异常?你还真别说,我发现他最近好像还真是有些奇怪。”
“啊?”我和程之初纷纷瞪大了眼睛。
“他最近,貌似异常的兴奋,而且每天回家都比较晚,问他去干嘛了,他也不肯说,只是傻乎乎地笑,唉,你说他会不会脑子被门给夹了?”
“滚犊子!他要真得了精神病,你还能活到今天?早在半夜趁你熟睡时把你给灭了!”
“那他,会不会是撞邪了?被鬼缠身?我听说过这种类似的鬼故事,那情形跟这一样儿一样儿的。”羽凡瞪大眼睛,一副恐怖的眼神。
“滚蛋!”我直接白了他一眼。
“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他最近鬼鬼祟祟的。”
“你们俩都别瞎猜了,还是看医生怎么说吧。”程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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