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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再说,我们还要做生意的,夫人还是回家,管好自己的家里人吧!”
那女子一听,更加怒上心头:“我就是管不住家里人,才来教训这小狐狸精的!今天我要不打她个半死,绝不善罢甘休!”
眼见这个女人已经气得快要发了疯,红兰一边挡在茵茵前面,一边大声向大班道:“还愣着干什么?茵茵可是咱们这儿的顶梁柱,她要是有个好歹,看你们怎么向老板交待!”那大班似乎才回过神来,招呼几个侍应生围在茵茵周围。
红兰接着对那个女子道:“我不管你是那姓曹的什么人,也不管你究竟有何种身份,今天,有我在这里,你休想动她一根汗毛!”她说得斩钉截铁,说完话,抄起面前的一个铁制烛台,面对着那个女子,以及她身后的那一大帮人,她毫无惧色。
结果,当然是一场“混战”。
茵茵只是扭伤了脚,红兰的脸上,不知被谁的棍子擦伤了一片,本来就是圆圆的脸,再肿起来一块,两只眼睛,更加显得一大一小了。
红兰家的小阁楼上,灯下。
茵茵正细心的为红兰擦拭伤口,虽然很疼,但红兰拼命的忍住,因为,一向以来,虽然两个人一直是相互依赖,但红兰似乎一直在不知不觉的保护着茵茵,就像,一个姐姐,或是,一个兄长,红兰也无法说清这种感觉,只是觉得,茵茵的事,就是她自己的事情,不,好像是比自己的事情还要在意。
正是由于是为了茵茵受的伤,她更不能在茵茵面前表现出疼痛,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茵茵说出的话,让她的心,比伤口还要疼上一百倍。
茵茵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我想,以后,我们不能再这样在一起了?”
红兰一惊:“为什么?”
“我一直奇怪,赵飞为什么从来不愿给我任何承诺,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因为我的身份,我只是一个下贱的舞女,可是,从今天的事看来,他这么做,是为了曹奇,因为他对我,也有好感,男人为了兄弟之情,往往会牺牲他心爱的女人,所以,我决定洗手不干了,我去和他说,搬去和他同住,这样,我也表明了态度,曹奇也不会再成为我们中间的鸿沟了!”
红兰没有想到,多年的朋友,竟敌不过这“洪水猛兽”般的一个爱字:“你决定了?是不是,以后,我们都不再来住了?”
茵茵绝决道:“我想,恐怕,是的。我想,既然离开,就走得彻底一点,你的伤,养几天,大概就没有事了,这里是我的一些积蓄,留下给你用吧。”
不等红兰说什么,她转身走了,去找那个让她痴迷,让她思念的男人了,只把红兰一个人,丢在了无边的寂静中。
茵茵走了,就这样消失在红兰的生活中,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红兰不知道自己心中是什么感觉,只是从那一天开始,她发现自己开始长白头发,就在额前的发际处,不多不少的那么一缕,拔去了,过几天又长出来,后来索性罢了,不去管它。
伍子胥一夜白头,红兰竟也仿效了古人,她暗笑自己多情。
茵茵走了,舞厅的生意更是每况愈下,红兰撑了一段时间,实在不好做下去,于是,随便找了一间酒巴,做起了女招待。
那个年代,如果说舞女等同于交际花,那么,女招待,似乎就更低三下四了一点,想要对舞女搂搂抱抱,要先付钱,而在酒巴里,只需要上一杯酒,就可以对女招待动手动脚,摸摸捏捏。
幸亏红兰容貌平凡,就连醉汉都不怎么招惹她,她这才在这里平安无事的做下去,虽然,比起其他漂亮的女孩子,小费是少了许多。
只是无聊。
天天都是上晚班,白天做些什么呢?偏偏红兰是个精力旺盛的人,即使晚上做事累个半死,小睡一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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