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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钟书倒不怎么在乎,神色淡淡地道:“窃书不能算偷,想必那也是个爱读书的人。那几份文章算我送他了。”能把那几份文稿看重到不惜效仿梁上君子的,应该也是个正在备考的人,而且也是个消息灵通的人,最起码知道那是齐成章想方设法弄到的参考资料,只不过那也是个心术不正的人。
第二天早上,谢一鸣心情很好的来到教室。
他坐下来,看见前面的同窗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张写满了字的纸,他便也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看了一眼之后,脖子伸得更长,干脆走上去凑在旁边就看了一会儿,越看就越是心惊。
“这是从哪里弄来的文稿?”纸上的柳体字,棱角分明,结构严谨,明显不是这位同窗的笔迹。不过这是谁的字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字里的内容,竟然和他费尽心思才弄到的一模一样!
更叫他气恼万分的,是那同窗说的话。
“不知道,昨天早上大家就在相互传阅了。听说是抄了好几份发出来的呢,不过我是昨天晚上才拿到。”
谢一鸣不可置信地看着同窗手里的文章,差点没吐出一口鲜血来。他昨晚都是白忙活了?
谢一鸣不知道,莫钟书自小秉承父母“不动笔墨不读书”的教诲,养成个边看书边写自己体会的习惯。有时候一本书读了几次,就有几种颜色的笔在上面点点划划,有时候书本上的空白处都被写满了,自己插进一页白纸接着写,甚至同一本书要买第二本第三本回来接着边读边写。
也正是因为他父母都有这个读书习惯,使得他在父母辞世后的十年里,虽然他的目的只不过是消磨时间,虽然他只不过是随意地断断续续地读着父母留下的书籍,可他一边看书一边品味父母留在页头页尾的笔记,所收获的竟不比那些有导师从旁指导的研究生少。
重生之后,莫钟书把这个读书习惯也带过来了。齐成章给他的文稿上,字迹细细密密,中间根本没有多少空隙,不能再用毛笔写字。为了方便自己写读后心得,他便干脆自己抄了一遍,留出了许多空白方便自己。
抄完之后,他便又想到,班上打算明年下场的同窗很多,不如多抄几份,送他们参考。
对于利人不损己的事情,莫钟书从来是不用考虑的,随心所欲想干就干了。反正他每天都要练字,就干脆多抄了几份,第二天拿到教室就随手派发给了几个坐在旁边的同窗,就连莫钟宝都得了一份。
大家听说是齐山长给的参考资料,当然都很认真地对待,相互传阅,也有的人自己抄写了一份备用,一时间大家你看完了给我,我抄完了给他,教室里很是一阵热闹。只是那时候谢一鸣的整个心思都围绕着前一天莫钟书从齐成章房里出来时手中拿着的东西打转,竟然没注意到身边这么大的动静。
谢一鸣的手在袖子里握成了拳头又松开,然后又握成了拳头,最后一锤重重地落在书桌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他自己也疼得叫了起来。他忙活了那么多那么久,原来都是些无用功。
他忿忿地望着坐在教室前头的那个小背影,那人是不是未卜先知所以故意用这一招来恶心自己?
莫钟书却根本没留意到这边,他正在全力忽悠几个公子哥儿。
因为莫钟书亲手抄写的那几份文稿,笔意瘦挺,让许多同窗惊叹不已,连声赞叹:“好字。”
莫钟书已经练了好几年字了,虽然李夫子看着他的字还是一边摇头一边说:“你是个女子还是没钱吃饭怎么的?写的字都有气无力风吹就倒的不成样子。”可这些风吹就倒的字在同窗们看来却已是极好,刚劲有力,算得有了几分柳体字的风骨,让他们羡慕得两眼放光了。
于是莫钟书就大大地得意了一把,开始充大虾指点小菜鸟:“要想写好字,不光要讲究笔法与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