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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那件事时,克沃思是在赛弗伦,他走路回家……」
「那不是赛弗伦。」老马说,「是在大学院附近。」
「有可能。」编史家承认,「总之,他深夜走路回家,有些恶棍在巷子里埋伏他。」
「那是大白天。」老马不悦地说,「在市中心,很多人都在一旁看到了。」
编史家固执地摇头,「我记得是在巷子里,总之,那些恶棍突袭了克沃思,他们要他的马。」他停顿了一下,用指尖抓抓额头,「等等,不对,他不会把马牵进巷子里,或许他是在前往赛弗伦的路上。」
「我告诉过你了,不是赛弗伦!」老马大声说,一手拍在吧台上,一脸恼怒,「老天,你别讲了,你完全弄乱了。」
编史家尴尬地红了脸,「我只听过一次,好几年前。」
寇特冷冷的瞥了编史家一眼,大声把餐盘放在吧台上,大家暂时忘记了那个故事。老马吃得很快,差点噎住,灌了好一些啤酒才把食物冲下肚。
「既然你还在吃晚餐,」他刻意对编史家说,一边用袖子擦嘴,「你不介意换我接着把故事讲完吧?这样孩子也可以听听。」
「如果你确定你知道……」编史家迟疑地说。
「我当然知道。」老马说,同时把凳子转过来面对更多的听众。「好,在克沃思还小的时候,他去大学院念书,不过他不是住在大学院里,因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没钱享用大学院里的精致生活环境。」
「为什么?」铁匠的学徒问,「你之前说过,克沃思很聪明,即使他才十岁,他们还付钱让他留下来念书,给他一个钱包,里面都是金币,还有像他大拇指关节一样大的钻石,配备新马鞍、马钉、马蹄铁的新马,一袋燕麦等等东西。」
老马点头,像是在安抚学徒一样,「对,没错,但是我现在讲的是克沃思获得那些东西一两年后,他把很多金子都送给一些房子烧毁的穷人了。」
「在婚礼时烧毁的。」葛拉罕插嘴。
老马点头,「克沃思还是得吃饭,租房子,买燕麦养马,所以那时金币已经都用完了,因此他……」
「那钻石呢?」孩子追问。
老马明显皱眉,「如果你非得知道,他把那颗钻石送给一位特殊的朋友,一位特别的女性朋友,但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和我现在要讲的无关。」他瞪着孩子,孩子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舀起一匙炖肉。
老马继续说,「由于克沃思付不起大学院的昂贵生活,他是住在附近的镇上,一个叫阿姆雷的地方。」他瞪了编史家一眼,「克沃思在一家旅店找到一个房间,他可以免费住在那里,因为拥有那家旅店的寡妇很喜欢他,克沃思则是帮忙做点杂务,以换取免费食宿。」
「他也在那里弹奏音乐。」杰克补充,「他很擅长演奏鲁特琴。」
「杰克,你乖乖吃你的东西,让我来讲。」老马喝斥,「大家都知道克沃思很会弹鲁特琴,所以那位寡妇才会那么喜欢他,每晚演奏音乐算是杂务的一部分。」
老马迅速喝了一口酒,接着继续说,「有一天,克沃思去帮寡妇跑腿办事的时候,一个家伙掏出刀子威胁他,说他要是不交出寡妇的钱,就要让他在街上穿肠破肚。」老马假装拿着刀子朝孩子捅过去,并对他露出威吓的表情。「你们得记住一点,这是克沃思还小的时候,他没有剑,即使有,他也还没从阿顿人那里学到剑术。」
「所以克沃思怎么做?」铁匠的学徒问。
老马往后靠,「那时是中午,他们就在阿姆雷的广场中心,克沃思正要呼叫巡官,不过他眼睛总是相当敏锐,他注意到那家伙有很白、很白的牙齿……」
孩子睁大眼睛,「他有毒瘾?」
老马点头,「更糟的是,那家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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