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比武(第1/2 页)
“什么”
“我?”
郝摇旗一脸震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自敬的这句话,给他的感觉,就好似晴天霹雳当头一击。
郝摇旗浑身上下都结起了鸡皮疙瘩,全身麻木,如同触电一般,眼睛瞪得老大。
从前在中军,他一向是不受待见的对象,却没想到来到前营的第一天,就受到如此大的重用。
李自敬的脸色严肃得不像话,冷冷说道。
“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郝摇旗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跪下。
“卑职领命!”
听见外头的议论声,更多的前营士卒从营地中一个接一个地钻出来,听见内容后都是目瞪口呆。
他们惊奇得都屏住了呼吸,都是没有想到,这位新到的制将军一来就抛出了如此重磅炸弹。
但是很快,有人提出了疑问。
“小闯王,我大顺精骑选任严苛,你说选谁就能选谁吗?”
“说的是啊,别让弟兄们白高兴一场!”
李自敬朝一开始问话那名身着黑色箭衣的老本兵看去,脸上微微一笑,找个树墩子坐下。
“好问题!”
“你们也知道,当今大顺天子是我李自敬的亲大哥,如今,我又是咱们前营的制将军。”
“咱们前营,虽说不如中军出力多,但击溃多铎,没有咱们挖的隧道也是不行。”
“这点事情,也是我李自敬愿意回馈大家的贡献,难道我还做不得主吗?”
听见这话,方才问话那名老本兵挠挠头,傻笑着退了回去,余的老本兵却都是更加兴奋了。
李自敬环视众人,从树墩子上站了起来,在众人面前来回踱步,神色忽地严厉下来。
“但是你们要记住了,正因为我李自敬是当今大顺天子的亲三弟,这军中内外,不知道有多少眼睛盯着。”
“因此,我的规矩也便有所不同!”
李自敬看着周围一应老本们骤然肃穆起来的气氛,从众人的中间插过去,缓步走到对侧。
随后,按着雁翎刀,冷峻的眼神从他们的身上扫过。
“想要入选精骑,成为我的贴身护卫,就要遵守前营的新军法,不听话的兵,我不要!”
“你们大可以去中军,让权将军给你们选!”
李自敬说着,双眼微眯,紧了紧雁翎刀,眼神间散发出一股煞气。
“别说我没给过你们这个机会,不愿意的,现在都可以走人,去哪个营都行!”
说完,李自敬来回踱步,也不再吭声。
众人渐渐起了些许的议论声,你一言我一语,但大多数都是不肯放弃这个入选精骑的机会。
一旦入选精骑,就是彻底被视作大顺军的根本。
每名精骑,都会下发三套甲胄,一布面铁甲,一棉甲,一内衬的锁子甲。
除此以外,还有一套足以抵御任何严寒的三层棉衣。
如此精锐的配备,与原本明朝精锐边军骑兵不遑多让,全部武装在身上足有二十到五十斤重,根本不是一般人能穿得动的。
素质不足的士卒,就算强行穿戴起来,也难以再去舞动刀枪,更别提大顺军动辄随营转战千里的情况了。
因此,大顺军的精骑被视作重中之重,每一名都是千挑万选出来,是精锐里选出来的精锐。
大顺精骑,正面去和所谓的女真铁骑硬碰硬,只要人数不是过于悬殊,都不会出现一面倒的情况。
就算面对白甲满洲护军,在士气极度高昂或是濒临绝望时,大顺精骑也能对其造成相当的杀伤。
就算最差的情况也能拖延时间,让大军主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