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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着,你瞧瞧他带回来的衣裳,同一款式七个颜色,肯定是样品!你儿子啊,以后就是一大奸商!”
他爹,你又俊杰了!
注释一:
阿姆斯特丹:秦立东的口误,其实席砚听的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爵士乐殿堂级人物,也是摇滚乐先驱者,他的作品一再被后人重新翻唱出版,于是知名度历久不衰。
兔子个人喜欢他的《a kiss to build a dream on》以及《blueberry hill》等。
文中形容阿姆斯特朗唱歌跟“嗓子里跟卡了口痰似的”,引自兔子好友同为JJ作者【熊猫凶猛】的原话,此处向熊猫致敬。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席砚穿戴整齐的走到李津京身边,嘴角含笑:哎,这泳裤是立东的,你穿完了给好好洗洗啊~
李津京各种炸毛儿:我草!你丫不早说!
席砚:你见过这边儿有卖泳裤的吗?当我是大卫科波菲尔啊,能凭空给您变一条?自己笨还叫唤个屁。
李津京:……
躲在角落的秦立东:京京,咱们的小兄弟率先会师了。
13、第十三章 。。。
开学两个多月,天已入秋。
B市的十一月是很美的,尤其在某些被重点保护的古建筑群密集的街道,道路两旁常常种着银杏和枫树。一场秋雨过后,红黄相间的再洒上点儿阳光,绝对称得上是美景儿。
这条路曾经是李津京上班的必经之路,骑着自行车呼吸湿润清凉的空气,再看着身边儿堵成一串儿动不了窝儿的汽车,心里那个爽啊。
可惜现如今他也成了被堵着的一员了。坐在秦立东的车里,还被迫欣赏一个叫小野丽莎的女人低吟浅唱,李津京这个郁闷啊!
一曲终了,席砚在前座儿感慨着:“好听吧?这种曲风叫Bossa Nova,融合了桑巴和爵士乐,旋律简单又轻快,多迷人啊~”
李津京伸手戳了戳在驾驶席上扮演雕像的秦立东:“给根儿烟。”
席砚有点儿尴尬,瞄了眼这俩叼着烟木着脸的哥们儿:“要不……你们想听什么?我换碟。”
“崔健。”
“郑钧。”
秦立东扭头看了一眼李津京笑了:“小子还喜欢郑钧呢?”
“可不嘛,从赤/裸裸开始就被丫拿下了,可惜只出了一盘儿专辑,也不知道下一盘儿得等到什么时候儿呢。”其实李津京心里有数,到香港回归那年心中的偶像就该出第二张专辑了,这件事儿他可记得门儿清。
“唐朝听不听?”秦立东低头儿翻找,“我记着有郑钧的来着。”
“不听唐朝的,一帮子人瞎嚷嚷,闹死了!”席砚哼了一声从秦立东手里抢过CD包儿很快抽出来郑钧的塞进车载CD机。
“你不喜欢摇滚当然不懂唐朝的好。”熟悉的节奏响起,李津京跟着摇头晃脑,“你就喜欢听姑娘们那些哼哼唧唧的歌儿,然后跟着一起犯癔症儿。”
秦立东扭头看着窗外偷笑。
席砚唰的一扭头儿,眯着眼说:“这叫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位爷还打算两个月之后追到大庆去听崔健的演唱会呢,叫什么来着?红旗的蛋?”说着拍了一下秦立东的肩膀。
李津京喷了:“人家那叫红旗下的蛋。就您这还算是懂音乐的呢?要我看也是一假行家!”
文艺小青年儿们都喜欢那些各色的,小众的东西。按李津京的理解,这是他们要显得与众不同,显得自己特有品。
席砚的品味李津京不敢苟同,但从他嘴里甩出来那些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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