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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里他總是提議要去旅遊,我媽就說「旅什麼游啊,哪都沒有家裡舒服」「又累又花錢,有毛病才去受那個罪」「你也管管孩子學習,成天什麼都不管還要請假帶出去玩,你看看考的這個分能出去玩嗎」。
後來我爸也不提了,總是喝得酩酊大醉,回來兩人免不了又要大吵一架。
我媽說是為了我們姐妹倆才不離婚,我就告訴她:「你們倆離婚對我們來說是種解脫。」
我媽愣了愣,然後問我是不是真心的說這話。
我不知道我媽為什麼會有這種反應。他倆那麼能吵,每晚我妹都在我懷裡哭,我覺得我們希望他倆離婚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很快我發現,希望爸媽離婚的只有我一個。
那是我和我妹初一的時候,我爸在情人節給一個女同事送了花,由此牽扯出一系列蛛絲馬跡。
於是我媽帶著我和我妹找到了對方住處,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我妹的戰鬥力如此之強。
印象中,我應該是呆呆站在一旁看了全程,後來我爸來拉架還被我媽一拳打腫了臉。
我妹見了,立刻撲上去抱住我爸的小腿,大哭「我和姐姐不能沒有爸爸」。那個女同事紅著眼睛看了我爸一眼,兩人從此斷了聯繫。
這事兒之後我媽就得出一個結論,養我是白養,養我妹才是真有用。
但我不這麼認為。
因為那時我已經想好了,等爸媽一離婚,哎,我和我妹都跟著媽媽,月月找我爸要錢、要撫養費。反正我爸是過錯方,我媽手上也像是有證據的樣子,到時候讓我爸淨身出戶,我們母女三人就可以過清淨的生活了。
就這麼完美的計劃,竟然還落了個「白養」的名頭,我也是很費解。
所以到底為什麼不離婚呢。
這就是所謂的「沒有人味兒」吧。
我忽略了我爸和我媽之間還是有生兒育女的感情,誤判了我妹對父愛的渴望程度,我總是只站在自己的視角尋找解決方法而忽略了他們的情感需求。
仔細一想還真有點鐵石心腸。
夏夏說我好像「沒有那麼喜歡」我前男友,說得是有道理的。
見識了我爸媽的婚姻之後,愛情對我來說成了一個很虛無的東西。記得前男友第一次吻我的時候我完全驚住了,一把把他推開,問了一句「你為什麼要伸舌頭」。
不知道這句話戳中了他哪個點,忽然讓他格外動情,這個吻也變得更加激烈。
讓我覺得非常窒息。
其實我在電視上看過男女主角接吻,但我潛意識裡覺得那都是演的,是假的。
我萬萬沒有想到是真的要伸舌頭。嘔。
至於到底為什麼會戀愛——因為我的前男友確實是個陽光清爽的小伙子。
當時我大二,他大一,我體育課選修的排球,而他是體育師範生。
據他所說,他看了我一整節課,覺得我特別堅韌努力,擊球從未間斷,一共過網兩個。
怎麼說呢,就是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他一張鮮嫩的臉,一米八的個子,結實有力的肌肉,還一口一個「學姐」地叫著,我當時是真的有點上頭。
答應他的表白之後,一切就進入了流程——約會、牽手、擁抱、接吻。然後,旅行。
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旅行,看到大海,嗅到海風。
我的衣角在風中獵獵抖動,那一瞬間,我知道和我當時最厭惡的人是真的很相似。
我很像我的爸爸,不想對任何事情負責任,嚮往無邊無界的自由。
我的前男友從背後抱住我,輕輕地吻我。那也是我第一次覺得接吻並不是件噁心的事,開始相信愛是真實存在的。
於是那個吻變得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