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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马房也就这匹小红枣长的纯良忠厚点,不会气愤她上了马背就揪着它的毛兴奋得嗷嗷叫,虽然背后里侍从都说这马有点痴呆,反应特别慢,也一度让我以为这马的灵魂其实是树懒穿越过来的,就是那种用针戳它屁股要半个月才反应的动物。
小红枣的速度赶得上乌龟,走两步,停一下,走两步,吃两口草,再走两步,消化消化,其实某种情况下,这匹小红枣只满足了我穿骑马装的愿望,那种骑马驰骋的想法是万万不可有的,你有看过拖拉机跑F1的么?
在小树林里和小红枣感受了一下大自然的气息,享受了一下秋风落叶的寂寞感后,我又骑着它屁颠屁颠的往回拖拉。
想起昨晚的事,我只能说那小孩给我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深刻到出现了幻觉。
我家的后院是一大片花园,因为园丁打理得好,还没有显现秋天的颓废感,甚至有些从温坊里搬出来晒太阳的花枝还能显现出一片茂盛的气息。
侍从把小红枣牵回了马房,我走到花园里的藤椅上坐下,懒洋洋的挪了挪,找到一个舒服的位子,享受午后阳光。
话说,这个也是一种美好的享受,芬芳的花园,不冷不热的天气,暖暖的太阳照在身上,可口的下午茶,随手就能拿到的描边古典书籍。
美好到没有目标的一天。
按理说,作为索菲亚,现在的我应该去约约爱德华,来个美妙浪漫的欧式约会,或者穿得漂漂亮亮的去戏院看一场戏,结识几个漂亮的贵族男士。
我靠在藤椅上想着,其实戴伦不错的,脸长得虽然不如爱德华,不过跟后世的那些小男生来比,算是好太多了,人家至少是个懂得良好礼仪的绅士,放现代就是一抢手的钻石贵公子,就是可惜了前面有个极品挡住了光芒。
想着想着,就觉得放着这么一个大好男人不泡,要天打雷劈的,他前几天还送来了一束红玫瑰,不给人家一点回礼就太没礼貌了。
唤人拿来了信纸,刷刷几笔,一张美好的约会邀请函诞生,尾部玫瑰印花旁边,我小心翼翼的用花体字签上我的名字。
索菲亚不多的优点里面,写字就占了一项,特别是写花体字,扭来扭去的,没有一定基础的人是看不出她写的是什么的,甚至还会有人认为她是在画花边,比如原来的我。
信纸上喷了特制的香水,内容很简单:
亲爱的戴伦伯爵:
感谢你送给我的玫瑰,它们非常的漂亮,我很喜欢,听说你在你的城堡温坊里种了一大片玫瑰是吗?
真替你高兴,玫瑰是一种非常美丽的花儿。
索菲亚•;特丽莎•;奥特
第五章
回信来得很快,第二天我就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坐上了去他家城堡的马车。
戴伦的伯爵称号是他的父亲死前传给他的,连同他父亲的一切财产,比如说城堡,土地,佣人,所以总体来说戴伦的财产非常的可观。
他的城堡离奥特家不远,半个小时后我就能看见那种特有的尖顶,说实话,要是在晚上看见这种巨型的,童话故事里是住公主,但大多情况下很阴暗的建筑,其实很恐怖,尤其尖顶总是蝙蝠的最爱。
城堡的大门前,戴伦领着他的一众仆人风度翩翩的站在那里,给人一种在迎接贵客的错觉。
“美丽的索菲亚小姐,很高心你能答应我的约会。”
“你的城堡真美。”我抬头观望这片宏伟的建筑,对于游客来说,这无疑是对它的赞美,但对于居住者来说,这也太大太空旷了,晚上都不敢出门,要不,你就会发现空荡荡望不到头的走廊上,只有你一个人拿着油灯在晃,一点点响动都可能惊起巨大的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