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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扣上安全带,靠在椅背上冷笑,故意上下打量他。“很抱歉,你去骗骗年轻妹妹还可以,可惜不合我的胃口。”
他耸耸肩,一点儿也不介意她的话,只是噙着深深的笑意,一边发动车子。然后,开口问出,打从他第一天见到她,就重复在问的问题。
“下班后,和我吃顿饭吧?”
她的回答,
一如往昔。
“我没空。”
她真的不知道,这个男人的脸皮到底有多厚。
这三个月来,陈志明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有时候一天还会问上三、四次。事实上,他几乎只要遇见她,就会开口约她。
这个无赖,似乎完全听不懂她的拒绝。
他只是一而再、再而三,锲而不舍的开口询问,每次她拒绝,他也没有进一步的说服或是强逼,只是会在下一次遇到她时,重复他的邀请。
他每天都问,而她每天给的答案也都相同。
她总是毫不客气的拒绝,而他也总是满不在乎的耸肩一笑。
有时候,春娇会觉得,这个男人根本也不是想追求她,而是把这种邀请,当成一种类似早安你好的问候语。
但是,如果不是想追求她,他又何必在她加班时,都为她送上热腾腾的宵夜?
起先,她把他送来的食物都交给双胞胎解决。但是,时间一久,她又开始觉得,自己何必跟食物过不去?既然拒绝不了他的好意,那么她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然后,在她即将下班时,他又会突然出现。
为了繁杂的镇务,以及即将到来的花卉博览会,她每天都加班到很晚,工作到十二点已经是家常便饭。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陈志明会在她下班时,出现在镇公所,敲着她办公室的门,重复另一段相同的对话。
“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看着那懒洋洋的倚在门上的男人,春娇将桌上的文件放进包包里,再抓起车钥匙,起身回答相同的答案。
“我自己有车。”
他扬了扬嘴角,没多说什么,却也没让开。
这个男人几乎占据了整扇门。
他的笑容里,有着期待。
春娇眯了眯眼,也露出微笑,然后踩着三吋高的高跟鞋,喀啦喀啦的朝着他笔直走过去。
她在心底盘算的高跟鞋攻击,被他野性的本能察觉。就在两人接近,她即将一脚踩上他的旧布鞋时,高大的身影一闪,成功的避开攻击,也让出了去路。
哼,算他识相!
春娇仰起下巴,挤过他的身边,克制着不要去感觉他的胸膛有多么结实、温度有多么暖烫。她维持完美的镇定,走出镇公所,一路来到停车场。
一路上,她虽然没有回头,却仍可以听见他稳健的脚步声,亦步亦趋的跟随而来。
春娇坐进心爱的跑车,在浓浓的夜色中,穿越入夜的小镇。黑夜中的镇上,车寂人杳。
镇外的菊花田里,无数的灯火照亮夜空。而陈志明的黑色悍马,始终保持稳定的速度跟距离跟在她的后头,直到她的车子驶入自家庭院。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自从他每天晚上都开车护送她回家后,在内心深处,她的确安心不少。
这个小镇虽然不像城市那么繁华,但坏人可不是只在城市里出没的。
让一个破案无数、骁勇过人的警长来做她的夜间保镖,似乎是有些大材小用。其实,在她心里,始终都知道,她使唤陈志明的次数跟方式,都是让他屈就了。
这些日子以来,他并非闲闲无事。
短短三个月内,他调派邻近几个分局的人手,共同破获了一个走私案,查获的海洛因砖价值超过两千万。不只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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