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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十七岁那年(第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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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必到之处就去书店。

书店里的书多得数不完,它就是那么吸引人。我发现一本我所要寻觅的书《自白—我的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沫。在我订的“文学报”里有介绍。我急迫的翻阅它,翻了又翻看了又看。翻了大半天,最使我不能忘记的一句话:“时间再紧张,也改变不了我对写日记的习惯。”这句话到现在也记得清楚。还知道《青春之歌》她是怎么构思出来的。日记书很厚价钱要四元多,回去给了妈妈十多元钱零用所以我钱不多,要等到下个月才可以买了。

碰上这本书都让我太高兴太意外了,有幸阅读作家的心里自白,二十年代的日记也是很有意义的。

我知道还有一本《生活日记》不知谁写的碰上了也一定毫不犹豫的买回去。

书店,对于我来说实在是一个大有收获的场所。它是那么深深的吸引着我。可惜也没人陪我去,就算同学陪我去也总是傕着走,走了又舍不得,一个人去又感觉傻乎乎的,但还试过一个人去的。

那里有看不完的书,看了这本又看那本。《名人名言录》,高中语文的“项链”......看得颈椎痛得头也抬不高了。可还是不能满足自己,也没可能什么书都买吧?所以就拼命的看,看得实在累了,就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心满意足的离去了。

可是现在的书店规则不同了,再也不能随心所欲想看哪本书就拿哪本书。它要经过售货员拿才可以翻看,拿多了也觉不好意思,麻烦别人拿来拿去一点也不方便。可仍然没有改变我喜欢去书店的习惯,回去休假不去书店就觉得生活没什么意思,少了什么似的不开心。

有时忍不住一连买几本书,二姐就说我:“买这么多鬼书有啥用?看完了就没用了。”她不知道看完了也可以再看嘛,这是件有意义的事。有时被她讲了也觉得很浪费钱。可近来,我发现很多人都是利用工资的一半来买书籍的,就不觉得买书是浪费钱了。

凡有书的地方,我都喜欢瞧一瞧看一看,发现摆书摊那里的书也很多。那些书比书店里的书更有诱惑力,什么情杀案,武侠书一大摊位的红红绿绿。迷人的女人照放得大大的,还有那些性爱方面的也很有吸引力,我也买过一本,五毛钱。后来也不敢买了,还假装不屑一顾。那些有诱惑力的书翻也不敢翻来看了,害怕看了就会上当控制自己不去看,就自然的不去翻看了。这些书的故事情节很有吸引力,也不知是虚构的还是真实的?很多人喜欢看,写的人也赚钱。我承认当自己极度无聊的时候,这些书就是迷魂汤,迷得连饭也忘记吃了。

我爱书,爱得如痴如醉,看入迷的时候,什么也忘记了。主人公讲的几句俏皮话,一个人也忍俊不禁笑起来,是爱是恨全都跟着女主角去生活。我是个爱幻想的人,主人公的一言一行,快乐幸福都成了是我的。我爱书,爱得着了魔似的,如果有一本好看的书,什么忧愁烦恼都没有了。

爱好书籍吧,它是知识的源泉。高尔基说。

我不只爱看爱情小说,还喜欢看侦探小说。也喜欢看年轻人拼搏奋斗的励志故事。还有那些心灵鸡汤。现在也不喜欢看武打书了,什么剑什么招的一窍不通。觉得也太虚拟了有点不吃人间烟火。无论好看不好看的书他们都是陪伴着我度过了在五山的孤独和寂寞。

五月三十一日星期六晴

那天晚上去姐同事家里看电视。说是看《阿信》很好看,我也跟着去看。

她家里有一群年轻男子,我刚好又穿着一条绿色的花裙子,就有点不好意思进去。因为我很少穿裙子也不喜欢穿。

“不要假正经了,”另外他们还不知讲了些什么我忘记了。

到河里洗澡回来他们坐了没多久,他们提着一个个装着衣服的桶走了。我就觉得自在了些。后来,小张又倒回来说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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