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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嫌疑,以及多次捣乱法庭审理,并损害法庭公物的恶劣行为,经过本席合议,决定诉讼费用由控方承担百分之九十,辩方承担百分之十,并额外追究控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损害法庭公物的行为……
……如不服本庭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法官……陪审团成员……记录员……于公元2376年9月28日……”
听到最终宣判结果,所有人既感到意外,也感到应该。意外的是,明明有多方证据证明易飘雪本身就是个性观念比较开放的女性,相对来说,李金的自诉可信度要更高一些,如果按照这个自诉判断,李金当时迷晕易飘雪的行为应该算自卫,但为何还被法庭认为实施了‘恶意致晕’,并对其进行惩罚。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场审判应该是易家赢了。
至于应该,就是经过这场有些闹剧的庭审,大家都认清了一个事实,相比于易家,李金是处于绝对的弱势一方。他也许喜欢易飘雪,有过某些不切实际的念头,都可以用年少来解释,毕竟每个人都年轻过,对他的某种观念和行为,也充满善意的理解。
就算李金不能接受易飘雪成为性知识教育的专家人物,两人因此而闹翻,也值得同情,毕竟东大区的某些观念,远远比不上西大区。相比易飘雪招揽不成,就施展各种手段的做法,李金要显得正直高尚的多。所以法院宣判‘迷奸未遂’不成立,是合情合理的。
当法官宣布庭审结束,一些人议论纷纷的离开,还有一些人围向李金,想从他这里得到一些新闻。
王警官找人挡驾后,护着李金从侧门离开,匆匆登车,绝尘而去。
远方,刚安排人将易飘雪送回的叶为看到王警官等人的离开,想了想,打开通讯:“家主,官司我们赢了,但只有‘恶意致晕’得到法庭支持,后面的被法庭拒绝,我们要不要上诉?”
“上个鬼的诉?”易震风传来的声音显示他火气很大,还带着不安,“现在那还有时间管这个案子,你快回来,出大事了!”
叶为不清楚发生什么事,不过见易震风也不愿意追究下去,也没多说,上了浮游车,离开法院!
当李金三人的浮游车拐上通往第三医院的空中通道时,王警官转过头,望着身边的李金笑道:“没想到这样也能让‘恶意致晕’成立,不过不要紧,对劳役的执行,是由我们警察总局进行分配,并派人监督的,李金先生只是轻度劳役,不会很繁重的。等我回去查查,看看分配到那个政府劳务部门中混过三个月。”
劳役,一般是对触犯了联邦治安,并对他人造成一定伤害,但又够不上刑律标准的一种强制性的惩罚措施。根据情节的不同,可以处以轻度,中度,重度三种劳役,最短三个月,最长一年。
这种劳役是联邦由来已久的一种习惯,据说联邦初期建立后,形势很是混乱,各种罪行层出不穷,对那些够不上犯罪,但却非常容易引发内部冲突的行为,联邦议会通过了《强制劳役法案》专门针对这种行为进行惩罚。劳役的地点大多是在政府后勤所管辖的劳务部门中,比如清洁工,比如园林工,在比如建筑工等等。根据程度,安排不同的劳役,让这些人感受到他人的辛苦,认识到维持安定秩序的必要。
恶意致晕已经是对他人一种非常严重的人身伤害,仅仅是轻度劳役三个月,可以说是法庭额外仁慈。若是依照以前的判例,判处个重度劳役半年,那是一点都没问题的。最关键的是,法庭并没有认为李金触犯了联邦法律,只是认为他违反了治安,这也就意味着李金的联邦学府入学资格不会被取消,这对李金来说,才是最大的庆幸。
这样的劳役一般都是当地警察局根据法庭判决,选定相应的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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