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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家,社会是人际关系的总和,国家则是一定社会范围内的管理机构。一定的社会总是在一定的国家管理之下,一定的国家总是管理着一定的社会范围。二次世界大战后,人类世界出现了联合国这个国际政治机构,六十多年来的运行实践表明,虽然联合国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行政机构,其决议不具有实质性的行政效率,但联合国事实上已经逐步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政治利益的协商机制。当然,就政治实体的形式而言,国家仍然是到目前为止的最高形式。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决定着国家与政治的关系。如果说社会是政治的内容,那么,国家则是政治的形式。内容是一种客观存在,其表现形式则是可以多样的,即使没有国家这个形式的存在,政治的这个内容依然存在。几千年人类历史事实反复宣示了这一规律,至今依然是这样。可见,国家并不是政治的全部涵义,政治并没有被国家所垄断。
政治的功能特征,表现在通过利益规则的确立、施行与监督,以平衡人的个性利益与共性利益,有人际关系的存在就有政治存在,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从现实中诸如“民政”、“财政”、“盐政”、“家政”等等“政”的用法看,“政”本就是个事务管理的命题。国家政治是一定区域内社会人际关系事务的管理,代表着一定区域内各种利益集团的总利益。在国家这个范围内,各具特征的区域群体或利益群体,也有着相对独立的目标与事务,同样地存在着政治。“政治”,并非只指向国家政治一隅,也绝不是国家人际关系范畴的学术垄断。只要有人的存在,就会有人际利益关系管理的存在,也就存在着政治,只是这个政治的社会适用范围以及对利益的管理权限有着差别。
从逻辑上分析,政治是一个管理命题,但政治又不是管理的全部。要实现一个管理目的,管理的方法可以有思想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多种管理方式。可见,管理在概念上包含着政治,但政治不能全部替代管理。以管理学解读,政治是管理形式之一而不是唯一。但是,人类社会实践又表明,只要有管理活动的存在就有着政治的存在,这是因为,管理从本质上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行为是可行还是不可行,一个事物是什么而不是什么。管理的一切手段归结起来其实也很简单:禁止或者允许。这种禁止或允许实质就是对人的行为进行管制,一切超出既定规则的个性将被禁止,一切符合既定规则的个性将被允许。这样,以实现个性利益与于社会共性利益的共融,保持社会人际关系的基本平衡。
基于此说,“管理的根本在于对人的管理”是一个非常科学的论断。首先,就管理而言,物是一个相对静态,而人则常常表现为一个能动。物的一般自然运动均可由人力所控,因此,要实现对物的管理,首先就得管理好人。没有优秀的对人的管理方法,不可能有优秀的物的管理效果。同时,对物的管理目的终究是为了人的利益,没有人的利益目的,就没有对物进行管理的必要。毛泽东早就论断:“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政治是人的社会利益的管理
第一章 企业政治概念的提出
第二节 政治本质的一般认识
二、政治的功能产生于人的社会性需求
2、政治是人的社会利益的管理
通过讨论人的独立性和社会性共存规律我们认识到,人的独立性和人的社会性并非一个抽象概念,实质表现的是人的利益。独立性是个人利益方面,社会性则是社会利益方面,这个利益不单只是物质的,同时也包括精神方面的。
对人的管理就是对人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能够获取,或必须舍弃。独立性是由人的个体自我掌控管理的,那么,人的社会性由谁来管理呢?如果这个管理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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