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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慢慢地徜徉开来,好舒服。
我想我们能一直幸福下去,或者说,我希望自己能一直幸福下去。
抱着楚礼,站在秋水身边,我觉得我们真的有一家三口的感觉。有时候想,秋水或者可以早些禅位,然后和我一起,去过上田园的生活。
可是,我知道他夺这政权夺得有多艰难,我又怎么能如此自私呢?
那么,只能希望,在这多事的皇宫里,我们的幸福,能一直延续下去,不要再多生什么事端才好。
要怎样,才能将更多更多的幸福留住呢?
如当初的雁无痕一样,秋水也给了我一方净土,我所住的金风殿就在他寝宫的旁边,几步路就能走到,除了他以外,他不许任何人来打扰我。
我的品阶在后宫已是最高,自没有人会傻得主动送上门来让我羞辱。我也就乐得在这一方小天地中,孕育我的孩子,静静等待他的出世。
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总是自私的。
在我将别人隔绝的同时,我也被被别人隔绝了,只是外面的消息,我一点都不想知道,我怕听说了坏消息,会影响我的心情。
我只知道,秋水最近很忙,毕竟,疆域一下子扩展了近三倍,好多事情都要解决。百姓们,并不是说服就服了,至少得给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才能安抚民心。
这种军国大事,只是我脑子实在记忆太好,才说过一遍就全部记了下来,事实上,我一点都不想理会。
我只想做跟我男人背后洗衣做饭,相夫教子的普通小女人而已。
而这些,秋水已经让我完全享受到了。
金风殿就像是皇宫里的世外桃源,无论多忙,每到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在地平线上完全消失以后,我总能看到他的身影,准时出现在宫殿门口。
楚云国普通百姓人家的规矩,只要丈夫没有出远门,不管工作有多忙,晚上都必须回家和老婆一起吃饭。
所以,楚云国的饭馆,在晚上,都是没有生意的。
但是皇宫里,从来没有这个规矩,可是,秋水我却遵守了。
因为他说,他要给我一个普通女人所该有的,所有的幸福。
我好满足,将金风殿当了家,当秋风咋起的时候,我学会了在“家”门口,痴痴地等着丈夫回门。
秋水常笑我,越来越像个称职的妻子,事实上,我想为了他,为了孩子,改变我之前所有的一切。
我爱孩子,亦爱上了他。
原来以为,要我再爱上一个男人,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但是慢慢相处中我发现,要爱上秋水,真的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楚云的冬天,越来越冷,比起那南方的琳琅,要冷上很多很多。
怀了孩子的我,倒是怕热不怕冷,只是,我开始担心,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坐月子,以我羸弱的体质,是不是能撑得过来。
“不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守着你的!”看我担忧,秋水这样安慰我。
我摇头:“你是一国之君,哪能陪我整整一个月?”
“所以我才打算现在忙一些,将一些事情都做好了,到了你生产的时候,才有时间陪你!”秋水将耳朵贴在我的肚子上,像世间所有的傻父亲一样,露出痴痴的笑,“这是我们第一个孩子呢,我当然要投下全部心神。”
“秋水?”其实,我有个问题,早就想问,“你年纪也不小了,为何到现在还没有子嗣?”
雁无痕和雁无俦是特殊情况,一般这个时代的男子,到了秋水这个年纪,一般都有孩子了,如果像他这样妻妾成群的,有三五个,甚至十几个,都不是什么太稀奇的事情。
“她们不配替我生孩子!”秋水忽然眉头一皱,脸色变得无比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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