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瑤糙好說歹說,好容易才安慰母親安靜了。
瑤糙自此更是閉門不出,一心一意打理家務,服侍母親,教導弟弟。
方氏卻倍受打擊,一直病榻纏綿,直至七月方好了。
卻說這年七月,柯家村來信,言說楊秀雅疼了三天,產下八斤重一個白胖兒子,闔家歡喜。
方氏沒有心情,稱病未歸,洗三滿月都只委派大管家娘子陳林家裡代為祝賀,只是賀禮卻有好大一份,一全套的金鎖金項圈手腳鈴鐺子。
熟料陳林家裡倉皇歸來,猶如喪家之犬,柯家村出了大事了。
原來,楊秀雅大喜這天夜裡,大房王氏臥房忽然起火,火勢很蔓延,不能撲滅,放she坍塌,王氏與她的使喚丫頭被活活燒死。大房其他院落也受殃及,燒壞了房頂,家具也燒壞了不少,不過還好沒有人員傷殘。
祥符縣衙已經介入調查。
最後清點人員,發覺大爺小妾不知所蹤,案件被定為燈燭走水。
柯三爺方氏聞訊心下稍安。
三天後,有御史參奏柯三爺,先參奏王氏乃是被柯家小妾害死,柯家大爺寵妾滅妻。又參奏兩家聚眾械鬥,造成惡劣後果,此乃柯三爺治家無方。身為國家官吏,不能齊家焉能治天下,柯三爺這個官不做也罷。
原來,柯家接到縣衙意外事故斷定後,正為王氏辦喪事之時,王家舅爺王典吏忽然帶領三十餘人打上門去,兩家發生激烈械鬥,雙方各有傷殘,柯大爺被打斷了腿杆子,柯家為柯家才兩兄弟也被打得鼻青臉腫。
王家也不與柯家過多糾纏,打完人就走,一鼓作氣上汴京尋得門路,結識御史,御史們正在懨懨思睡,忽聞這一撞大事,頓時打了雞血,連夜寫本,隔天早朝一本奏上。
聖上聞聽先有人命,後有械鬥流血事件,雷霆震怒,傳令宣柯三爺上堂自辯。
卻說柯三爺上得金鑾殿,一番答對,只說大嫂之死乃是天災,人間慘劇,已由祥符縣衙查驗定案,死者為大,希望大家不要再打擾。至於械鬥,自己遠在京中,絲毫不知,同時磕頭罪錯,承認自己旬日對家人教育規勸不夠。
一時又宣結果祥符縣令上堂作證,言稱經仵作檢驗,王氏確係失火被燒死,口內有煙火,四肢彎曲,有爬行逃生痕跡,只是火勢太大,逃生不能。
可是御史死死咬住小妾失蹤一事,又有左右另居供認,柯三爺尋常對待王氏十分惡劣,非打即罵,與小妾同進退,有寵妾滅妻之嫌。
因為柯家三房未分家,這治家不嚴罪名,名正言順落到柯三爺身上。
御史又跪可又磕,擲地有聲,柯三爺所沒有直接責任,可是身為朝廷命官卻任由家人聚眾鬥毆,無顏為官,應該罷免。
幸虧當堂有王丞相一黨官員極力保奏,大伯子房中事,小叔實難干涉,械鬥之事也是王家挑起,柯家沒有伸著脖子受死的道理,倘真那樣,今日就不是傷殘,而是死亡了。
最後聖上讓吏部擬折,對柯三爺予以處罰,連帶大房兩個兒子也要一併懲處。
最後柯三爺一力承擔,言稱侄子們總有錯,也是情非得已,子不言父過,二來呢,自己身為叔叔沒有好生教導,情願自己受罰,不要牽連孩子們,孩子們還年輕,還可以為國家社稷做很多事情。
這一說,很多中立之人也同情起柯三爺,因為柯家有老爺子在,犯事是大房,柯三爺作為兒子,作為弟弟,哪能指責父兄呢?
聖上也覺得柯三爺冤枉了點,沒有金口直斷,只交吏部酌情處理。
吏部領命,覺得柯三爺實在冤枉,有心維護,不過為了緩衝,余尚書提議柯三爺避其鋒芒,暫時回家休養一段,等風頭過了,明春官員調配,再保舉他復出。
退居以避鋒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