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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白痴。”刘冕呵呵的笑,“不过,我喜欢听。”
“来。我吹给你听!”洛云今天地心情不错,伸手拉着刘冕带他一起走到庭院的石桌凳边坐下,对他道,“这是敦欲谷恩师教我吹的。中原的乐器,很好听哦!其实我还会弹琴,突厥的琴。”
刘冕面带微笑看着她,洛云有点不满的道:“怎么。瞧不起我呀?”“地确是看不出来,你还有这门手艺。”刘冕笑道,“我以为你只会舞枪弄棒!”
“少瞧不起人!”洛云低嗔了一句。就拿起笛儿吹奏起来。
一首节奏很悠闲、很舒缓的曲子。洋洋响起。曲中透出浓郁的草原风情,粗犷不失浪漫。
“好听。”刘冕赞道,“很少见到女孩子把笛子吹得这么好听。”
这时候,门口冒冒失失地闪现一个人影,祝腾低声道:“将军,要不要把酒食送来?”
“搬来吧,鬼鬼祟祟的作什么?”刘冕扬了一下手,祝腾担着一大盘东西过来放到了石桌上,嘿嘿一笑就闪了。
有酒有肉。还有两盘小点
“来。吃点。”刘冕递给洛云一双筷子。
洛云一笑:“这东西,我还真是用不惯。”
刘冕一愣。然后醒神过来哈哈的笑:“我倒是忘了,你习惯用手和用刀子。”
“不过我可以试一试。”洛云伸手拿起筷子,却是一把将它拽在了手心,如同抡刀子。
刘冕哈哈的笑:“来,我教你。”说罢,伸手过来一一瓣开洛云的手指,细心的教她如何用筷。
洛云的表情始终很平静,脸上却不由自主地泛起一些酡红。“就是这样了,试一试。”刘冕做了个示范,夹起一粒花生米。洛云好奇的学着刘冕的样子来夹,那两根筷子却怎么也不听话,要么粘在一起死活分不开,要么叉开老远如同张开了血盆大口,就不用说夹起花生米了。
“算了,一时难以学会,我夹给你吃。”刘冕夹起一颗花生米递到洛云嘴边。洛云怔了一怔,张嘴含下,点头轻道:“好吃呢!”
刘冕很少看到洛云像现在这样安静和温柔。星光之下,狂野又温柔地洛云,美仑美奂。
“刘冕,我不知道我这样做究竟是对还是错。我也不知道为何就这样相信了你。”洛云低下头来,低声说道:“其实我好害怕……”
“害怕什么?”刘冕放下筷子,认真地问。
洛云抬起头来,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忧郁的看着刘冕:“我害怕到最后,我会变得一无所有。我怕我非但搭救不了我父亲和家人,也会被我的叔叔和族人们抛弃,也不能……和你在一起。”
洛云是一个很直耿的人,没有中原女子习惯的那种过多的羞涩与隐晦。但是,她也从来没有向刘冕直接表露过爱意。
现在,头一次说得如此明白。
刘冕无法形容自己现在的感想。从代州第一次见到洛云开始,他谈不上喜欢上了她,但至少被她独特的气质和性格所吸引。然后是洛阳再会时的那场闹剧,再到自己被俘到草原,最终和她一起患难与共逃亡千里回到中原。
所有地故事,都充满了戏剧性,让人怀疑它地真实性。他们甚至从来没有时间坐下来谈论过感情这一回事。是现实,把两个人绑在了一起。相处下来,彼此都在对方心目中占据了得要的一席。
刘冕也无法把洛云和上官婉儿、太平公主她们摆在一起。和后二者,刘冕与她们之间地男女情感很明确。和洛云在一起的时候,既像敌人又像朋友。刘冕对她充满了好奇、感激和愧疚。他也明白。洛云的内心不像她地外表那样狂野,其实是一个很温情的人。
“你怎么不说话?”洛云低声的追问。
刘冕吁了一口气,认真的点了一下头:“我明白你现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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