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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王獻之的&ot;破體&ot;,有人認為王羲之書法不乏其態,說明王羲之亦嘗用此法,只是沒有鞏固罷了。到了王獻之手中,更加熟練、突出,變無意為有意。其實,這並非問題的實質,如此說來王獻之的破體並沒有什麼大的價值和創造性。關鍵是王獻之汲取了張芝一筆書的草縱樣式,而王羲之是字字獨立的行草書,兩種書體,迥然不同。王獻之的行草書,氣勢貫通,飛揚縱肆,具有獨特風貌。王獻之在書法創新時多用郗家法,有人認為王獻之與前妻離異以後,對郗氏懷有很深的留戀之情,故寫字多用郗家法。筆者認為王獻之原來是繼承的王家法,融進郗家法是書法創作的需要,這樣做的結果,與父書&ot;故當不同耳&ot;。使他的書法妙極神理,博古通今,有鮮明的個性。王獻之的字,字形偏長,線條流便,其用筆稱之為&ot;緩異&ot;。緩異,有人認為是晉人的書風,而王獻之更加緩異。王羲之書&ot;思慮通審,志氣和平,不激不厲,而風規自遠&ot;。這是對緩異的贊語。所謂&ot;緩音,慢也、寬也,松也、婉也、和也;異者,驚奇、奇怪、不相同、另外的、新的&ot;。緩異就是&ot;清緩之韻&ot;、&ot;極力奔放&ot;。
王獻之的書法極富個性,有著鮮明的特色。他創造的行草夾雜的&ot;破體&ot;,《文章志》認為是&ot;變右軍法為今體,字畫秀媚,妙絕時倫&ot;。如果說王羲之在真行方面闖出了一條新路,那末王獻之在行草上寫出了自己的面貌,他們各具特點都是前無古人的。
二、書法藝術
由於王獻之在書法創作上&ot;改變制度,別創其法&ot;,所以他的書法的藝術性達到了很高的水準。他所創造的&ot;新體&ot;受到人們的青睞,在晉末和劉宋時期,他與他的弟子羊欣成為書法權威。《梁武帝與陶隱居論書啟九首》云:比世皆高尚子敬,??海內非惟不復知有元常,於逸少亦然。
在這一時期王獻之的書法影響很大,覆蓋面極廣。人們甚至不知道大名鼎鼎的鐘繇,對於王羲之也是一佯,他們的&ot;舊體&ot;已被人們遺忘了。
不過時王獻之書法也不是始終一個聲音,在南朝梁對其書法就有不同評價,袁昂曾說:王子敬書如河洛間少年,雖皆充悅,而舉體沓拖,殊不可耐。&ot;河洛&ot;是指兩條河流,一是黃河,一是洛河。黃河、洛河流域,也就是中原地帶。按照秦漢時代的民俗,在一定時候,倜儻風流、驕嬌華美的青年男女聚集在一起,率性交歡,&ot;玩庶且富,娛樂無疆&ot;。這種民風開放使河、洛少年享受愉悅,但他們不免有點故作聲勢,使人難以忍受。袁昂暗喻王獻之書法雖然筆勢飛動,雄武神縱,所謂&ot;一筆書&ot;不免有點拖拉做作。梁武帝不同意袁昂的看法,他認為王獻之的書法是:超群絕眾,無人可擬。如河洛少年,皆悉充悅,舉體沓拖而不可耐。皆悉充悅前沒有&ot;雖&ot;,語氣上沒有轉折,&ot;耐&ot;與&ot;能&ot;古音近義通,此文的結尾成了舉體沓拖而不可&ot;能&ot;了。
梁武帝認為:子敬之不逮真,亦劣章草,然觀其行草之會,則神勇蓋世,況之於父,猶擬抗衡,比之鐘、張,雖勍敵,仍有擒蓋之勢。
據《書估》記載,對當時(公元313-741)蔡邕、皇象、韋誕、曹喜、邯鄲淳、師宜官、劉德升、衛夫人、王珣等人的書法作品的評價均在王獻之之下。
《墨林快事》認為王獻之的字,筆畫勁利,態致蕭疏,無一點塵土氣,無一分桎梏束縛,非勉強仿效可以夢見。到了唐代情況發生了巨大變化。唐太宗李世民竭力貶低王獻之,他說:&ot;獻之雖有父風,殊非新巧,觀其字勢疏瘦,如隆冬之枯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