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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这样嚷嚷,阿邦的狐狸眼就流露出杀气,不过看到我似乎没事,立即就收敛了。别看平时危险来时,小武总站在最前面,事实上阿邦才是保护欲很强的那个。有时候,我觉得他把我当成他的宝贝,不许别人碰的。
接着,我看到公羊潇洒也进门了。大晚上的,他穿着一袭白衣,雪样的高华,刺痛了我的眼睛。而他脸上挂着淡然的微笑,似乎下午的事从没有发生过。
这人,就是这点让我抓狂,因为永远无法知道他在想什么,城府忒深了。不过他的脸色看起来还好,他又早说不在乎武比的冠军,我心里微微好过了点。
“记得,明天穿一双舒服的鞋子。”他忽然说了一句,风度翩翩地回屋了。
小武一脸伤感兼同情地看着我,“要不,纷纷你逃吧?”
“废话,大丈夫宁死阵前,不死阵后,你也别把我看得太没用了!”我吼,挺直了瘦弱的小肩膀。这是说给赵关听的,做给赵关看的。因为我眼尖地看到他的门留着缝呢,还有影子在那里一闪。
不过一个国子监而已,做学问的地方,以现代的说法就是三国中排名第一的高等大学。至于嘛,这样小的地方,却也有如江湖,校园里的江湖。人的纷争和争斗就这么多,利益就那么复杂,真让人头疼得很。
我祈祷明天的太阳不会升起。
但结果是肯定的:太阳不听我的话,第二天一早就高高挂在了天空中。尽管再不乐意,我也死心的认命了。
战比时,为了尽量营造战争的氛围,学子们都是穿戎装的,只是四队的颜色不同。小武那是队是红色,宋仙华那队是蓝色,张书玉那队是姜黄色,公羊潇洒,也就是我这队是黑色。
“太子殿下,咱们比较幸运,这种颜色到晚上比较容易潜伏和隐藏。”跟我一队的某学子对我说,样子还挺兴奋的。
在国子监后门的巨大空地上,四队人马已经整装待发。因为是抽签决定谁能参加,谁不能参加,所以那些没抽中的人还一脸遗憾。若不是昨天赵关知道我被抽中,我恨不能今天找个人换换。对我这种体育差生来说,绕着国子监快步走都要了我的小命,何况还要进山?打仗?野外生存?天哪,让我死了吧!
老天很仁慈,不让我死,非得让我受了罪之后再死。
卯时三刻,曹大祭酒掉了几句书袋后,四队向十二姑娘山进发。黑队是最后一组,红队经过我身边时,小武和阿邦都对有丢过来或同情、或鼓励、或心疼、或者含泪的眼波。当然,赵关的眼神是挑衅的,让我觉得他脸上的青青紫紫真的太少了点,要是能把他眼睛戳瞎,我想必会更愉快些。
我们这些人,都是大燕的未来和希望,全国顶尖的少年,所以战比之前,不止是国子监女院的学生们,连知情的百姓也都来了,就和欢迎军队去边疆打仗那样没有区别,只是以各年龄层的女性居多。
各队的队长站在队伍的最前面,自然是最引人注目的。后面的队伍,按个头大小排列,矮子站在前面。如果我是女生,我的个子算高挑,但和男人混在一处,自然是最瘦小的,所以直接跟在公羊潇洒的屁股后头。
第三十三章 他这是心疼我?
同样穿着戎装,同样套着锁子甲、挎着箭袋,同样戴着皮头盔,顶上垂着各色缨子,同样负重二十斤,提着足有五斤的佩刀,可为什么公羊潇洒就神气得天兵天将,在一群制服男中都能一眼就看到他,而为什么我就像打败的散兵游勇?
我长得也不差啊,全大燕少女梦中情人排行榜第二名。可能、也许、大概是气质的原因。
就这,我还听到有姑娘们偷偷议论。
“咦,快看,太子殿下也参加战比了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