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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心灵的生死之恋:非常年代的非常爱情 作者:季仲
第一章 人猴结怨(1)
每天傍晚,吴希声陪孙卫红孙小姐去村外散步,一路上都有人跟他打招呼:“喂,小吴,又陪你婆娘子去溜达啊!”“哇,吴希声,跟你的小媳妇多亲热!”吴希声边走边笑边点头。那张斯文清瘦的脸,有些腼腆,有些涨红。枫树坪的女人们都说他长得很秀气。
其实,孙卫红不是个人,而是吴希声驯养的一只金丝猴。那个年代,年轻人喜欢改名字,把爷爷奶奶爹妈师长查家谱翻词典搜索枯肠绞尽脑汁起的好端端的名字,硬是改成卫彪、卫青、学彪、学青什么的。吴希声随了大流,给小母猴起名“孙卫红”。嘿,多棒的名字,又革命又响亮。孙卫红!孙小姐!知青们都亲亲热热这么叫,几乎把它当成知青楼的一员了。枫树坪的乡亲们很有幽默感,不爱直呼其名,常常戏谑地叫它做吴希声的婆娘子、小媳妇。
吴希声的确很疼孙卫红。也许今生有缘吧,三年前,吴希声第一眼见到这只小猴崽就喜欢它,心疼它。那天,吴希声到枫溪镇办事,路过圩场,看见一个耍把戏的江湖客手牵一只金丝猴,高声叫卖猴骨膏和大力丸。那只小猴崽可能还不上两岁吧,个儿很小,瘦骨伶仃,浑身脏兮兮的,脖颈和背脊上的细毛都黏结成团了。然而它很机灵,很活泼,一只前爪拎面小铜锣,另一只前爪握根小木棒,当当当敲打着,弯腰驼背直立起来转圈圈。只要它稍有怠慢,主人手上的竹梢鞭子就劈头盖脸抽过来,一声呼啸,抽出一声惨叫,吴希声心头也像挨了一鞭子,生生地痛了一下。吴希声闭上眼,不敢看,脑子里一片血光。只觉得那只小猴崽被砍了头,褪了毛,连皮带肉吃个精光,剩下一堆骨头,又扔进汤水沸腾的铁锅里熬成猴骨膏。过些天,它也会被主人捧到这街头来叫卖。
吴希声一直看到散场,缠住那个江湖佬,掏出他哥刚寄给他的十块钱(在当时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足够籴两担大米),买下这只丑陋不堪的金丝猴。
回到枫树坪知青楼,吴希声花了小半天工夫和一大块香皂,给金丝猴洗了个温水澡。他这才看清,小猴崽的红屁股下少了个零件,原来是个小妞儿。随后,又抱到晒谷坪上晒日头。小母猴吹着小凉风,一会儿把浑身的猴毛晾干了,在阳光下金光闪耀。它的火眼金睛是双眼皮的,一盼一顾流露出母性的温柔。塌鼻尖腮的瘦脸上,有一片三角形白毛,像戏台上的三花脸那么逗人喜爱。吴希声发现它身上有许多寄生虫,用一把小篦梳给它梳头,梳背,梳腿,梳尾巴,全身梳了个遍,篦下一大把白花花的虱子卵,掐死的虱子不计其数,弄得他双手的大拇指臭烘烘、血糊糊的。往后,吴希声从牙缝里省口粮,又上山采野果,像母亲哺育幼儿一样饲养孙卫红。慢慢地,这只骨瘦如柴的小猴崽就出落成一只丰满漂亮的猴小姐。
在吴希声的调教下,孙卫红变得格外聪明伶俐,善解人意。只要吴希声一声招呼,一个手势,它忽地从吴希声身前跳开,忽地又蹦上吴希声肩头,还龇牙咧嘴抛媚眼,唧唧叽叽讲猴语,把乡亲们逗得大乐。全村老少便都喜欢它。这个给它一根苞谷,那个给它一把青豆。叫它敬礼,它就敬礼,叫它作揖,它就作揖;至于翻跟斗、钻火圈、推小车、敲锣打鼓转圈圈,都是拿手好戏。最常表演的一大绝技,是知青们唱起语录歌,它竟能踩着节拍跳“忠”字舞;知青们高呼敬祝万寿无疆,它立马双腿并立,一只前肢举到额前,作毕恭毕敬状。真他妈的成了猴精了!
但是,孙卫红也给知青们带来不少负担。它那张不停不歇的尖嘴,每天消耗的食物决不亚于一个后生哥。吴希声便常常牵着它到村外的树林里溜达,让它讨些野果填饱肚子,免得透夜透夜地唧唧鬼叫。
这天傍晚,吴希声又去村外林子里练琴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