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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自從他離開了瑞士,他已經記不得自己上一次好好地在一張像樣的床上一覺醒來是什麼時候的事了。他很少在那些充滿生活氣息的地方停留,一開始只是不接近繁華地帶,部分也是為了逃避針對他的追捕;慢慢地,他卻連旅館和床鋪都沒法靠近。
他年輕的時候很喜歡美食,也喜歡聽吉他彈奏的鄉村音樂。農場的成長經歷讓他熱愛生活,他有很多小愛好,有一些古怪得常常讓萊耶斯嗤之以鼻。就比如他喜歡收集舊卡片和高達模型,喜歡電子陶藝和家庭手制木工,還喜歡在聖誕夜扮演聖誕老人去街道散發禮物。孩子們簡直為他瘋狂,他甚至一度想要不要在退休後跟萊耶斯一起領養一個戰爭孤兒,把她撫養長大,然後教導她要正直和堅強。
可現在他再也看不得那些東西。他有時甚至怨恨曾經的自己,對這個世界投入的愛太多太深,以至於現在仿佛一切都與他為敵。他在回憶之門上加了重重鎖鏈,提防著所有人的接近,但最終他要面對的敵人卻只有自己一人。
他停頓了片刻,陷入新的思索之中。
這些年來,他還未嘗敗績。76號士兵所到之處,必能得到他想要的訊息。沒有人能敵得過一個戰場老兵,更不用提在昨夜那樣的既定之局中悄無聲息地消失,讓他兩手空空,一無所獲。
他第一次覺得,這位神秘的對手就像他一樣,是一個本不該存在於這世界上的鬼魂。
如果他終究無法以壓迫性的勝利逼迫對方交代他想要知道的事情,那他便沒有別的選擇,只能想辦法永遠地消除這個威脅。
否則,終有一天,當他們再次兵刃相見,說不定死的就是他了。
莫里森覺得他差不多也該走了。他花了太多時間重新搜索這個爆炸的廠房,等醒悟過來對方或許早已逃出天外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他想起對方移動時那彌散的黑色身影,像陰影一樣籠罩在他的胸口。他們的科技又提升了,竟能把一個人改造成這幅不人不鬼的樣子。要攻擊這樣的對手簡直比跟一支智械軍隊作戰還要困難,除非,你能在他毫無察覺時就接近他的身邊。
他從工廠的屋頂跳下來,穩穩地落在另一棟稍矮的房屋頂上。他遊刃有餘地跳過一個又一個矮小的障礙,手裡握著脈衝buqiang的樣子就像端著一盞茶。多拉多的線索已經中斷了,雖然他原計劃在這裡多停留幾天,但現在混在那些受驚的遊客之中一起離開也許是個更好的選擇。
就在這時候,他眼角的餘光瞟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他站在百米外的高處,死神完全沒有察覺到他的存在。天還沒有全亮,海邊常有的迷霧讓他看起來跟屋頂上的一個多功能天線盒沒什麼兩樣。他密切地注釋著匆匆趕路的死神,不自覺地握緊了脈衝buqiang的扶手。
那傢伙看起來跟昨天晚上有些不一樣,他想。就算隔著迷霧,他也能看出那人腳步虛浮,一副好像隨時都會跌倒的樣子。或許昨晚傷到他了,76號士兵想道。如果是他自己,就絕不會在這種身體狀況下貿然地重新現身。
他看到死神轉了個方向,也悄無聲息地跟了上去。死神似乎對這邊的路不太熟悉,猶豫著要走哪條岔路,還抬頭看了看仍然在輕微冒煙的工廠。
廢墟里還有什麼讓他在意的東西嗎?這麼重要,以至於他要冒著巨大的風險重新回到自己差點被殺的地方去?
76號士兵轉念就否認了自己的想法。在潛伏的十幾個小時和搜尋死神的幾個小時裡,他幾乎把那地方給翻了個底朝天。就算還有肉眼看不見的,戰術目鏡的紅外偵測系統卻永遠都不會搞錯。
那就這樣吧,他轉念就做下了決定。
他又在屋頂上移動了幾百米,重新回到來處附近。他繞了近路,一直等到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