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冤不冤,谁说了算(第2/2 页)
风了。虽然一般这类案件的单件的代理费也就几千块钱。但是这类案件有一个极佳的优点就是量大且被告人之间有牵扯,极容易给李珊后面带来无尽的案源。
“高女士,您好,不知你是否清楚您儿子是以什么案由被公安机关带走的?”李珊通过与高女士的沟通,发现如果任由高女士自己叙述本起案件的由来经过,可能聊到天黑都不能捋出案件的清晰脉络,于是李珊选择换个方式询问。
“律师,好像是帮什么信什么。”
“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这个罪名吗?”
“对,好像是。”
“高女士,首先这个罪名是只要为其他犯罪分子提供了帮助就可以定罪的。”
“啊?提供帮助就可以定罪?不是……那我儿子怎么知道找他帮忙的人是犯罪分子啊?这不是坑人吗?”
“如何判定处于您儿子这个角色的人是否明知寻求帮助的人是犯罪分子呢,这个其实是可以判断的。另外问一句,和您儿子一同被公安机关带走的,他们村里还有其他人吗?”
“律师你怎么知道的?好像还真有,说是平时和我儿子玩的挺好的一个小伙子,不过我不太了解。”
“需要和您明确一下,由于您对于案情的了解不是很清楚,现在对于您儿子最好的办法就是由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下您儿子,和您儿子谈过之后,才能更好地为您儿子涉嫌的这起帮信罪做辩护。”
“那就尽快去会见吧!是需要什么吗?”高女士此时也发现了,律师这么说可能是需要什么材料吧,
“进入看守所会见是需要向看守所提交代理案件的委托手续的。”
“好的,委托手续,那我现在签,律师您一定要尽快去看看我儿子啊,看他在里面有没有被欺负,我听说看所所里的老人经常会打骂新关进去的人,尤其我儿子还那么小。我就害怕他在里面受欺负啊。”说着高女士的眼泪刷刷刷的落下来。看的出来高女士如果婚姻顺遂的话,能是一名尽心尽力照顾孩子的母亲,但是奈何命运弄人啊!
李珊安抚完高女士的情绪后,和高女士说清自己去取签订委托手续需要缔结的代理协议。如果高女士没有问题的话,二人马上就可以签约,李珊也好尽快拿着完整的手续去看守所找其儿子了解案情。
由于从高女士走进公正律师事务所,来就是由李珊和其进行的沟通与疏导,高女士觉得李珊看起来是个很踏实的人,所以高女士对于和李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一事没有犹豫,只是一再说着争取让孩子早点从看守所里面放出来。
妥!李珊想着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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