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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在譚明梨面前,我趾高氣昂,我耀武揚威,我張牙舞爪,我渴望她對我生氣,最好要我們兩個鼻青臉腫地打一架,這樣我才覺得滿意。
但是不論我多過分,她還是不動怒,看起來還是那樣平靜,最多偶爾淡淡地笑一笑,也就過去了,半點也不在意。
這讓想看熱鬧的大人們失望之餘更加心驚,也讓我有一種拳頭打到棉花上的無力,同時也因為她的雲淡風輕而感到不被當回事的憤怒。
我記得我做過的最出格的一件事是我弄壞了她常戴的一塊表,我看她平時很用心地擦拭它,以為她對那塊表十分心愛,所以打算通過這樣讓她生氣。
不過我本來沒有打算弄壞它的,但那表的零件太精細又太脆弱,等我回過神來,它已經停在我手裡不走了。
我直到那時才覺得害怕。
這下闖禍了,我想。譚明梨一定會發火的……我也覺得這次我太過分了。
我是一個有擔當的人,所以我決定我要留在犯罪現場等著她來,並且如果她罵我我也不還嘴。
不一會兒譚明梨就來了。但她居然沒有生氣,只是接過那塊表細細地看了看,然後將零件收攏好。
「餵——」
看她要走,我才急了,終於忍不住開口叫住她,「你……你都不生氣嗎?」
我從不叫她姐姐,只叫她「譚明梨」或者是「餵」。
「我有錢,我給你賠。」
我別彆扭扭地昂起臉,說。
「沒關係,不用。」
她很淡地笑了笑,搖搖頭說:「本來也不是什麼多重要的東西。別放在心上,明卿。」
很奇怪的一件事是,譚明梨只比我大三歲,但她叫我「明卿」時莫名其妙地有一種寬容的、長輩特有的語氣。我不喜歡她這種語氣。
我表示我一定要賠,拉著她不讓她走。
我雖然不是好孩子,但也不算太壞。我知道弄壞別人的東西是要道歉賠償的,但是對著譚明梨我又道不出來歉,只好給她賠錢,這個不能再少。
譚明梨被我拉住,一時半會走不了。
她似乎很輕很輕地嘆了一口氣,溫和而又無奈地看著我。
我忽然覺得她這樣的眼神很熟悉,熟悉到叫我有點不舒服。我皺著眉轉頭就走。
走出好幾步之後,我才想起來那是什麼眼神。
我七歲的時候曾經養過一隻白色的小博美,小小的一隻,非常可愛,她有小型犬的通病,情緒總是很激動,喜歡發脾氣,但我還是喜歡她。有一天我放學回來發現她打碎了我最喜歡的航模,那個時候,我就是用這種眼神看著她的。
我應該覺得生氣的,但我忽然沒有力氣再跟譚明梨生氣了。她太過溫柔寬容,讓我覺得自己又幼稚又愚蠢。我決定我以後不再討厭她了。
其實譚明梨好像並不喜歡那塊表……過了一會兒,我又想。
真奇怪,她好像什麼都不喜歡,甚至也不怎麼喜歡她自己。世上怎麼會有這樣的人。
我於是又覺得她有點可憐,決定自己以後要對她好一點。
五
上高中那年,我媽媽死掉了。
她身體一直都不太好,因為一直生不出來男孩打過好幾次胎,落下了後遺症。
爸爸堂而皇之地把他外面養的情人帶到了家裡,媽媽這才知道丈夫原來還有那麼大的一個私生子,她本來就在斷斷續續地生病,這下像是被抽了主心骨一樣,徹底倒下了。
在她臨終前一晚上,我曾經跟她說過一會話。
她那時已經病得意識都不太清楚了,形銷骨立,身上各種管子,但見到我時還在強撐著微笑,看上去很有精神。後來我想,那大概是迴光返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