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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建武八年(公元32年),充六岁。
是岁大水。《后汉书·光武纪》。
光武建武九年(公元33年),充七岁。
六岁教书,恭愿仁顺,礼敬具备,矜庄寂寥,有巨人之志。父未尝笞,母未尝非,闾里未尝让。《自纪篇》。
按:《御览》三八五引《会稽典录》云:“七岁教书数。”与《自纪篇》差一年。光武建武十年(公元34年),充八岁。
八岁出于书馆,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充书日进,又无过失。《自纪篇》。
光武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充九岁。
手书既成,辞师,受《论语》、《尚书》,日讽千字。《自纪篇》。
按:八岁出于学馆,手书之成,尚须时日。受《论语》、《尚书》,当为隔年事,故志于此。
光武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充十岁。
光武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充十一岁。
为小儿,与侪伦遨戏,不好狎侮。侪伦好掩雀、捕蝉、戏钱、林熙,充独不肯,诵奇之。《自纪篇》。
充少孤,乡里称孝。《后汉书·王充传》。谢承《后汉书》同。
按:充六岁时,父母尚存,则其父殁,当在此数年间,故志于此。
光武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充十二岁。
会稽大疫,死者万数。《后汉书·光武纪》、《后汉书·钟离意传》。
光武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充十三岁。
光武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充十四岁。
始行五铢钱。《光武纪》。
光武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充十五岁。
道士刘春,荧惑楚王英。《雷虚篇》。
按:《后汉书·楚王英传》,建武十七年,英为楚王。
光武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充十六岁。
罢州牧,置刺史。《光武纪》。
光武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充十七岁。
光武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充十八岁。
班固年十三,王充见之,拊其背谓彪曰:“此儿必记汉事。”谢承《后汉书》(《后汉书·班固传》注。)司马彪《续汉书》(《书抄》六二引。)
王仲任抚班固背曰:“此儿必为天下知名。”《抱朴子》(马总《意林》卷四引)。按:班固生于建武八年(公元32年),固年十三,则为建武二十年,时仲任十八岁,长孟坚五岁,据理,不得以“儿”,称固。且是时仲任仍在乡里,未与彪晤,此不足信。光武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充十九岁。
光武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充二十岁。
光禄大夫刘琨,前为弘农太守。《初禀篇》。
按:《后汉书·儒林传·刘昆传》,建武二十二年,昆为光禄勋。
光武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充二十一岁。
光武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充二十二岁。
在县,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自纪篇》。按:许慎《说文序》:“尉律: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后汉书·百官志》:“郡太守、郡丞、县令若长、县丞、县尉,各置诸曹掾史。”是仲任为掾功曹,当在十七岁以后,二十一二以前。因二十三四以后,已诣洛阳,则其得为功曹,当在此数年中,故志于此。
仕郡为功曹,以数谏争不合去。《后汉书·王充传》。
按:此二句,叙在“后归乡里,屏居教授”后,盖并前事言之,非归乡里后,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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