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2/5 页)
时进了警察局,也是缘分,所以他们走了,怎么说也要打个招呼吧,这样才够朋友嘛。
既然他们不声不响就走了,那我也走!退房!
丁逸气愤地站了起来,一摸口袋,发现钱包不在,再一看门口的铁门,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气馁地坐了下来。
想来这几个鸟人和自己一样,不是想退房就退房的,那他们去了哪里呢?不会已经放了吧?
他们的事说起来不大,只是聚众斗殴而已,也许真被放了也说不定。
但自己就麻烦多了。用刀捅了人,那人还生死未卜。从昨天审讯自己的那个警察的态度来看,被判为正当防卫的可能性不大。
那最坏的可能是什么呢?
难道是杀人偿命吗?想到这里,丁逸的心里冒出一阵寒意。
想到那个小安恐惧、绝望的眼神,丁逸的心里又是一阵发麻。
他不会真的挺不住,嗝屁了吧?
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会绝对鄙视你。是真的鄙视不是假的鄙视哦。丁逸想。
他躺在床上,想着事情,不知不觉就下午两点多钟了。
有人走到他的门前来,他抬起头看了一下,有两个警察来到了他的门前。是上午陪他去验伤的那两个人。
门打开了,他们走了进来。
“跟我们走一趟。”到了警察局里,他们的态度似乎比在外面要冷淡一些,显得公事公办的样子。丁逸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难道是在外面他们怕我情绪激动起来跑了,所以多少要照顾一下我的情绪,在里面就没有这种顾虑了,所以他们的本来面目就显露出来了?
或许是因为上午的接触,这两个警察对他的态度还算不错,并没有要他带上手铐。
但丁逸还在想着他们在警察局里面和外面态度的差别,在想是不是被他们上午的态度欺骗了。但这只是他的猜想,直到他随着他们来到办公楼,他也没有得到答案。
“他们带我来干什么呢?是我爷爷来了吗?他们让我见见他?”他想着。
一个警察拿出了一张纸,对他说:“你被刑事拘留了。”他开始宣读起刑事拘留书,拘留的原因是涉嫌“故意伤害”。
“没问题吧?没问题你就签字吧。”警察将刑事拘留证递了过来,丁逸的脑中一片空白,看着拘留证上自己的名字和“涉嫌故意伤害”几个字,听话地拿起笔来,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原以为自己在被判定为“故意伤害”而不是“正当防卫”时,会激动、高喊、呼口号、要自由、暴起伤人等,但实际的情况和他当时的想法却完全不一样。
或许人都是这样的。在丁逸看到一些大屠杀的纪录片时,他心里总有个疑问:为什么这些即将被屠杀的人都表现得老老实实,甚至可以说“引颈受戮”呢?如果冲上去和敌人博斗,最起码死得有尊严,最起码会让敌人颤抖一下吧?但人们的选择却是被动地顺从,然后被无情地屠杀。
今天丁逸也和纪录片中那些即将被屠杀的人们一样,准备“引颈受戮”了。
如果自己做的事情需要承担后果,在后果即将来临时,那就表现得从容一些吧。做一些无谓的挣扎只能让人看不起,徒增笑柄耳。
第四十章 刘管
丁逸准备适时“淫湿一手”,以抒发他此时笑傲江湖的心情,但因为平时不好好读书,肚子里没什么积蓄,“囊中羞涩”,导致他如果真的能东拼西凑成几个句子,淫出来后,众人的反应必然让他“面上羞涩”。
所以大家要好好学习哦,要不然到了需要表现有文化的时候,你却表现不出来,那多没面子啊。
本文作者改变了主意,忽然想把本故事改编成青春励志类型的小说,所以在此劝导众位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