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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很高興這麼做。&rdo;他說,&ldo;一塊兒聊聊。&rdo;
&ldo;就這麼辦吧。我的辦公室,或者我的公寓。要麼在你的辦公室,或者別的什麼地方。&rdo;
他用大拇指撓了撓下巴。我發現這人有咬大拇指甲的毛病。
&ldo;我住公寓。&rdo;最後,他說,&ldo;電話簿里沒有。你把我的名片給我。&rdo;
我把他的名片還給他。他接過名片,放在手掌里,用一支小小的金屬鉛筆在反面寫了一行字。他寫得很慢,一邊寫一邊用舌頭舔嘴唇。這時,我發現他看上去比剛才還年輕,甚至連二十歲都不到。但這不可能,因為格里格遜那件案子是六年以前的事了。
他收起筆,又把名片給了我。他在名片背面寫的地址是:庭院街128號,弗羅倫斯公寓204室。
我驚奇地看著他。&ldo;是奔克爾山的庭院街嗎?&rdo;
他點了點頭,臉唰地一下紅了:&ldo;住處不太理想。&rdo;他連忙解釋說,&ldo;最近一段日子我的運氣一直不好,你不介意吧?&rdo;
&ldo;當然不。我為什麼介意?&rdo;
我站在那裡,伸出一隻手。他搖了搖我的手,把它放下。我把手伸進褲袋,在手帕上擦了擦掌心。我這時站得離他很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的上嘴唇上冒著汗珠,鼻翅兩旁也是汗津津的。屋子裡沒有那麼熱。
我開始往外走,但是又轉回身靠近他的耳邊說:&ldo;我遇見的人幾乎沒有一個不哄騙我的。我只不過想再落實一下:那個女人是不是個金黃頭髮的高個子,眼光無憂無慮的?&rdo;
&ldo;我不能管她的眼神叫無憂無慮。&rdo;他說。
我繼續靠近他的臉說:&ldo;這件事也就是我跟你說,你說他們打離婚是不是為了遮人耳目,實際上另外還有點兒事。你說是不是?&rdo;
&ldo;你說得對。&rdo;他輕聲說,&ldo;另外還有一點我越想越覺得不對頭的事。給你這個。&rdo;
他從衣袋裡拿出一件什麼東西放在我的手掌里。一把房門鑰匙。
&ldo;如果碰巧我不在家,你就用不著在大廳里等了。我有兩把鑰匙。你想什麼時候來?&rdo;
&ldo;大概四點半鐘吧,從現在的情況看。你肯定願意把鑰匙交給我嗎?&rdo;
&ldo;為什麼不?咱們倆不是坐在一條船上麼?&rdo;他說,天真地仰望著我。或者說,在黑眼鏡後面,儘量擺出一副天真的神情。
快走出休息大廳之前,我又回頭望了望。他仍然極其平靜地坐在那裡。嘴裡叼著已經抽了一半的紙菸,帽檐上的一條棕黃色的帽箍顯得特別惹眼。從遠處看,這人活像登在《周六晚報》封底的香菸廣告。
我同他已經上了一條船了,因此我不能做什麼對不起他的事了。真是好極了。我可以拿著他公寓房的門鑰匙,可以像在自己家裡一樣在他屋裡走出走進。我可以穿他的拖鞋,喝他的酒,還可以把他屋子裡的地毯揭開,數一下他那些藏在下面的千元大鈔。
我們不是坐上一條船了嗎?
第七章
貝爾芳特大樓是一幢毫無特色的八層樓房,被擠在另外四座建築物中間。一邊是裝著鍍鉻窗框的大玻璃窗、專售廉價商品、被塗成綠色的商業大廈。另一邊是一座帶地下室的三層停車場。車輛開進開出,喧鬧得像正在給幾隻獅子投食一樣。貝爾芳特大樓的過道很髒,活像養雞的院子。大樓的租戶姓名牌鑲在一面牆上,中間有不少空缺。我感覺興趣的只是其中一個,不用看我就已經知道了。在這排牌號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