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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住了,看着他滑回原来的位置、却也不看我,眼观口、口观心地入定了。
“方致远!”我有些郁闷地叫了他一声。怎么这么开不起玩笑啊?再说我也没开他玩笑啊,是他自己莫名其妙就想到坏处去了嘛!看来天亮之后还真的会影响人的判断能力诶!
“快吃吧,要冷了!”他朝我扬了一下下巴,然后又不说话了。
我郁闷地三下五除二吃光了面前少得可怜、只填了胃里的一个角的食物,然后扔下餐具和他就走了。
他默默地跟在我身后进了房间,又默默地看着我换衣服。
全副武装之后,我拖着自己的大包就准备走。
他拦住我。
“滚!”我瞪他。
“不滚!”他的脸色有点发白,表情很伤心。
我恼火地又瞪了他一会儿,飞快地转身从他身边一闪而过,悻悻扔下一句:“姑奶奶就不信跑不过你这个瘫子!”说完这句我很内疚,但是又觉得挺痛快。眼角的余光告诉我他被我的话狠狠地伤到了。其实这样也好,我和他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即便我们有着志趣相投的一面,但是谁知道那能持续多久呢?最主要的是,我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万一日后他对我真到了用情至深的时候,我突然不耐烦他了、不要他了,他还活得下去吗?
自尊心被摧残殆尽的时候,是个人都会情不自禁地想去自尽、寻短见的吧!我就曾这么盘算过的,当然只是盘算盘算而已、而且三分钟以后就彻底放弃了。我怕死、怕疼、怕活受罪。小潘是最好的例子!
我是个健全人,没法切实体会残疾人的心情、也没那么多功夫去体会。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伤心事,并不因为谁比我少了两条腿就该让我多同情谁一点。同情是无用的东西,往往还会好心办坏事,我早就不滥施同情了!很多时候,当机立断的绝情反而能让人振奋起来、憋着口气好好活下去,山高水远、来日方长之后,回头想想当初恨得咬牙切齿的那些人、那些事儿,你可能只会觉得风轻云淡、一笑了之了。所以,还是绝情一点好!
我走了!很绝情地走了。
方致远没再追我,也没叫我。像是一片被我掸落在身后的梧桐叶儿一样,悄无声息。
我希望他还是爱我、喜欢我的。
我更希望他能像我当初把小潘放在心底深处的小百宝箱里那样,只是很偶尔地翻出来看一看、亲一亲,然后又小心翼翼地锁起来,直到有一天我再也想不起来去看。
我最希望他能忘了我。这样最好!他那么纯洁,就和他苍白得几乎透明的腿一样的纯洁。可能是因为他对我的赤子之心让我觉得他纯洁吧,不管怎样,我觉得他比我要纯洁得多得多。他值得更好、更懂得珍惜他的人,不会动不动瘫子、废物地羞辱他,也不会骑在他身上的时候想着满大街能跑能跳的男人们,更不会明知道他寸步难行、还故意要他抱她、拿他的残疾寒碜他。
祝你好运,我的方致远。
2…1
我估计我是着魔了!着了那个叫方致远的小混蛋施在我身上的魔!
头十几天里,我满脑子他的脸和身子,还总担心他会找到我的单位来、弄不好还会死气白列地缠着我。不是他说的吗?从见到我的第一眼开始就喜欢我了,我会有这种忧思也不足为奇嘛!
但是他没有。
然后我就开始生气、开始怀疑他对我的所谓的喜欢和爱、也开始怀疑自己那晚是不是神智清醒、到最后开始怀疑我记忆中的种种细节是不是真的发生过!
他还是没来找我。
再然后,我开始反思。我试图弄清自己到底是怕他来找我呢、还是盼他来找我。反思的过程中,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愚蠢、最没有原则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