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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射6 lb重炮彈的火炮繼續作為步兵的全面支援反坦克火炮的時候,單個步兵或步兵班、排等小分隊依然缺乏近距離反坦克武器。&ldo;伯義斯&rdo;反坦克槍還在繼續下發部隊,而且一直在繼續生產,而到1943年,英國伯明瀚輕武器公司總共已生產了大約69000支,然而這種武器並不受部隊歡迎,原因是它們太重,效能也不高。在沙漠戰役初期,這種槍枝在對付防護薄弱的義大利輕型坦克時曾經取得一些成績,但絕大多數步兵對這種武器都毫無信心。當剛剛組建的空降部隊要求下發一些反裝甲武器時,他們得到的也就是&ldo;伯義斯&rdo;槍,只是槍管已經截短,因而可裝進傘兵用的包裝箱內。由於槍管截去了6 (約152),槍口制退器也一併取消了,結果射擊時射手感到很不舒服,所以儘管空降部隊十分需要反裝甲武器,然而在經過短期使用之後,他們還是把這種武器拋棄了,轉而使用了步兵反坦克發射器。後者的使用時間更短。&ldo;伯義斯&rdo;槍也曾安裝在一些裝甲車的炮塔上,目的是想使它具有比&ldo;威克斯&rdo;(vickers)機槍更好的穿甲能力。少數&ldo;伯義斯&rdo;槍甚至還安裝到通用的&ldo;布林&rdo;運輸卡車頂端。在馬來西亞,印度陸軍旁遮普師的第1步兵營,由於頂不住日軍長時間的襲擊,在日軍大舉進攻前的一次撤退中,曾將&ldo;伯義斯&rdo;安裝在2輛輕型坦克上,以期衝破敵人的沿路封鎖,結果坦克被擊毀,乘員被生俘。然而這種情況畢竟是罕見的。1940年和1941年期間使用的大部分反坦克槍,相對於它們所承擔的任務而言,是全然無用的。
英國針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反應是力求尋找一些能夠發射較大型的68式反坦克榴彈的辦法。68式榴彈是一種性能良好的現成的榴彈,可是在戰鬥中很少使用,然而如果採用在步槍上裝擲彈杯的方案進行發射,彈丸就會變得很輕,射程也很近,於是設計師們專心致力於尋求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而最有希望的一種方案似乎是採用象&ldo;布萊克爾&rdo;插口式迫擊炮(blacker bobard)所採用的那種插口連接式原理。1941年出現了兩種樣品,二者在外形和原理上十分相似。其中一種是由一名叫沃茨(watts)的人設計的,另一種是一名叫傑弗里斯(jeffries)的人設計的。兩者的發射管都是一種薄壁鋼管,內裝擊發彈簧和扳機。前端有一個用以容納彈丸的凹槽,而插口伸出在凹槽的中央。發射管的另一端有一個肩托,管上安有一個簡單的覘孔式瞄準具。彈體後方有一根空心尾杆,尾杆前端裝有一個小型發射藥筒,彈丸戰鬥部採用的是空心裝藥原理。兩種設計的不同之點在於,傑弗里斯設計的彈丸比沃茨設計的稍大一些。
發射前,應將彈丸上的尾杆插在火炮插口上,並確實到位,擊發時,插口穿過尾杆上的通孔擊發火帽和裝藥,然後彈丸即在火藥氣體推動下飛離插口,並沿其固有的彈道飛抵目標,同時,發射藥氣體的推力回推插口,插口壓縮擊發彈簧,擊發彈簧壓縮一定程度後即被固定在待發位置上。第一發彈射出之後,另一發彈即滑入凹槽內,從而可保證再次射擊。這種系統有幾種優點:其一,它不需要對身管進行精密加工,也不需要任何高級材料,因此,它很受軍工生產部門的歡迎;其二,炮口衝擊波小,易於隱蔽;其三,由於它不受口徑限制,因此,它對任何尺寸的彈丸都具有很好的適應能力。軍方採納了這種系統,但生產的型號是沃茨與傑弗里斯兩種設計的組合型號,賦予它的也是一個名不符實而又頗為自負的名稱‐‐&ldo;步兵反坦克發射器&rdo;。這種稱呼僅在正式的官方文件中採用,當時跟它打交道的人,都簡稱它為&ldo;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