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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富贵,贞观是木兰初识诗书的少女时期,桃夭则比较平民化,是邻家女变成的邻家妇,带有一种贴心的喜气洋洋。
《桃夭》将外在的美艳同内在的气质集中到同一个女子的身上,给千百年后的中国女性建立了一个难以超越的标准。
首先是外在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比喻即将出嫁的少女,她的美丽如同桃花。“灼灼”二字,真明艳照人。
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
其次是内在的:“之子于归,宜其室家”,那姑娘今朝出嫁,将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
一个好女子,预示着家庭幸福、和美。
这首诗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女子的终极要求:美貌与智慧并重。“桃夭”作为一个审美范畴,传达了春秋时期的美学思想,并为后代世袭。
故孔子称赞《诗经》:“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而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
《桃夭》所提出的美的概念是多层次的,由外而内,而终归于内。
自“桃之夭天,灼灼其华”到“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流行,它体现了真善美的三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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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夭夭(3)
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
楚国伍举《国语?楚语》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
无害,也就是善即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
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
“善即是美”,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
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
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
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
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桃夭》反映的美学思想是艳如桃花、照眼欲明,然而“目观”之美还不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桃夭》反映先秦人对家庭和婚姻的重视。
婚姻和家庭在整部《诗经》中举足轻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第二篇为《葛覃》,第三篇《卷耳》,第五篇《螽斯》, 第六篇即《桃夭》。
《诗经》的首发阵容便涵盖了恋爱、结婚、夫妇离别、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涉及到婚姻生活中的主要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
因此家庭和睦、团结尤其重要。而娶亲则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桃夭》时云:“宜其家人,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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