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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搭著一件大衣。他也行色匆匆,急著回家。我了解這感覺。他愈走愈近,我們視線交會,兩人都點頭,露出讓對方安心的微笑。&ldo;沒問題。&rdo;這微笑說。&ldo;我們都衣著講究,我們看來沒問題,我們不是搶匪。&rdo;我往側讓開一點點,讓那男人走過。下一秒我就死了。
狄雷尼停在人行道上的粉筆人形旁。這假設在他看來愈來愈真實,解釋了隆巴德何以似乎毫無自衛動作,何以沒時間做任何動作。隊長慢慢走向約克大道,轉身,開始走回河畔。
現在我是兇手,臂上搭著一件大衣,藏在大衣下的手緊握一把榔頭。我走得很快,步伐堅定。前方橙色刺眼燈光下,我看見我要殺的那個人。我迅速走向他,接近時點頭微笑,準備與他錯身而過。現在他直視前方。我經過,露出榔頭,陡然轉身,高舉榔頭敲下。他頹然趴倒在地。我重新遮好榔頭,快步走回約克大道,逃逸。
狄雷尼隊長再度停在粉筆形狀旁。是的,事情有可能這樣發生,如果兇手夠大膽、夠堅定的話‐‐當然,還要夠幸運。運氣永遠很重要。恰好沒人看向窗外,沒人那時候過街,沒有計程車突然從約克大道開來,大燈正照見行兇當下的他。但假設兇手夠幸運,這一切‐‐啊,老天爺!皮夾!他完全忘了那該死的皮夾!
皮夾是對摺式,男人通常放在褲子後口袋。事實上狄雷尼先前注意它已出現貼合臀部的微微彎度。他自己的皮夾也是這一類,用了幾個月之後便會開始彎曲。
隆巴德身穿便裝短大衣,前襟用木質絆鈕扣住。大衣背後和底下的西裝外套都被拉起,足以露出他的後褲袋。為什麼兇手要停下來搜出被害人的皮夾,然後打開放在屍體旁,儘管皮夾里塞滿了錢?兇手每多待一分、一秒,都有致命危險,然而他卻特地搜出皮夾,然後敞開放在屍體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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