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资本(第1/3 页)
几名老本劲兵各自踏上马蹬,骑上马鞍,手持马鞭,背负开元弓,腰上挎着的马刀在夜色间闪闪映射着寒光。
李自敬高举雁翎刀,站在众人之前,随后猛然挥下。
利刃划破夜色,伴随着一阵破空,只听老本兵们各自大喝几声,马鞭飞扬。
战马奔驰,飞扬如箭。
数声苍劲有力嘶鸣划破夜空,老本劲兵们挺起身子,一手甩鞭,一手挽缰。
感受着劲风拂面而来,李自敬不由得感叹。
曹植在他那《白马篇》中所写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大概也是这种情景吧?
不知什么时候起,李自敬竟然有些喜欢起这种千军万马,策马奔驰的畅快淋漓了。
或许,这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浪漫?
李自敬的双眼微眯,渐渐握紧了手中的雁翎刀。
马蹄的响动如同闷雷,在潼关的脚下发出,一些顺军士卒和将领已经满脸警惕地从草席上爬起。
他们顺着声音循来,看到的却是隶属于前营的千余老本兵们策马奔腾,挽弓搭矢的快意场面。
为了能入选精骑,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前营的千余老本兵们都是在演武场上使出了吃奶的力气。
一时间,喝声四起,箭矢的破空声不绝于耳。
一名身着黑色束腰箭衣的前营老本兵,骑在马背上,在冲向草人的时候射出一发箭矢。
箭矢精准无误地射到草人身上,这老本兵随即将弯弓放下,抽出那柄寒光四射的腰刀。
“杀!”
马似流星人似箭,迅疾如风。
借助着马势的劈砍,力发千钧,草人应声而倒。
马儿身上的肌肉随风舞动,李自敬看着这名颇有些意气风发的老本兵,心里知道,他已经是一名十足的精骑了。
很多前营的老本兵和他一样,没人管的他们就如同没娘的孩子,欠缺的,就是一个机遇。
马儿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马到了这些老本兵手里,也像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奔驰得更加得意与骄傲。
不管这到底是比试,亦或是真正尸山血海般的战场,它都要如一阵风卷席过去。
等到比武结束,天的一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
老本兵们一批一批地站回到广场中,神态各异,有的挂着笑容,有的则是面带不甘。
但无论如何,这次比武已经过去,他们中选出来的一队前营精骑,应该是也已经有了人选。
李自敬站在点将台上按刀而立,目视着这些身姿挺拔的老本劲兵,向后微微抬头。
大顺的旌旗迎风猎猎作响,不知道什么时候,其李自成和牛金星二人就已经来到演武场外,静静观看。
李自成身着淡蓝色箭衣,不断点头,眼神中带着些许的赞扬。
牛金星眼神中透露出不符合文人的一丝煞气,嫉妒之情溢于言表。
看着仅仅一夜,就将前营那些一盘散沙的老本兵管束起来的李自敬,心中将其支往荆襄的想法愈发浓厚。
“陛下,前营自谷可成战死庆都后,其余两位果毅将军也都不知所踪,早已经濒临溃散。”
“若不是小闯王,这些老本兵只怕还是一盘散沙。”
“如今小闯王能将前营这千余老本兵管束起来,想必荆襄乱局也是不出其手。”
“关中乃我大顺之根本,但荆襄为东南重镇,不容有失,向西可策应汉中,向东可压制明军,窥视中原。”
“臣看,如今非小闯王去不可了。”
李自成不置可否,看着在场中选任精骑的李自敬背影,没有说话,转身返回总兵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