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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略带疑惑,“三十。”
阡陌一愣!呆呆站在原地。
北风吹起她白色的衣裙,乌黑的青丝,像一副淡淡水墨画。
062:一池春水
这是柳阡陌有史以来最丢脸的一次。你喜欢;她也爱;倾力打造人性话的文学站点;来读吧看书从此告别书荒!
天下第一飞贼飞燕的纤纤玉手,偷过无数奇珍异宝。
她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去偷红薯。飞燕偷红薯也就罢了,同伙还是一国之君,不可思议。
她依约到写意亭等秦勿离,他一句‘带你去吃好吃的’,人中龙凤的她和他,都成了宵小之徒。
秦勿离拉着阡陌神经兮兮的躲在树干后面,探头探脑,“看见没有,那儿有一块红薯地,我们去偷一些回来烤吃。”
“想吃红薯去买不就得了?”为什么一定要去偷呢?
“买的哪有偷的好?”秦勿离低头,嘿嘿一笑。
“哦。”自己偷的东西很好吗?她偷了那么多东西,也没有感觉出来。
“你去偷,我在这儿望风。”秦勿离奸笑,指指红薯地。
“啊?为什么是我?”
“自己偷得才好吃,你没有偷过吧,去试试。我生火顺便望风,你去偷红薯。”
“好。”阡陌从秦勿离身后走出去,答应得很干脆。她以偷盗为业,偷东西对她来说习以为常。
无争山庄教育孩子的方式不同世人,每个孩子,都懂得农桑,种过瓜果蔬菜,大豆小麦等。并不是要他们去种田,而是要他们懂得生活的艰辛。她种过很多东西,包括红薯,自然也知道挖红薯的方法。
她捧着一捧红薯回去的时候,秦勿离果真生起火。
秦勿离看一眼她捧在手中的红薯,从头到脚打量她一眼,又心疼又好笑,“你怎么搞成这样?”她一身白衣,沾满红色泥土。白皙的脸蛋上,有一道红印子,裙摆扫到泥土,脏得更厉害。头发微乱,整个人狼狈不堪。
“挖红薯都是这样。”阡陌理直气壮,以前她下地的时候,也经常搞得很狼狈。
秦勿离用袖子替她擦拭着脸上的泥土,“想不到你居然会挖红薯。”
阡陌任他替自己擦拭,却忍不住抱怨,“哎呀,你碰到我的眼睛了,疼。”
“好好,我轻点。”
她脸上泥土被擦干净,秦勿离的袖子却沾了一层泥土。
“好了,我烤红薯给你吃。”
“我自己会烤。”阡陌捧着一堆红薯,像捧着珍宝似的。
“你烤过吗?”秦勿离有些好笑。
“当然了。”她是江湖人,风里来,雨里去,江湖中人必须会的,她都会。
“你烤给我看。”
“烤就烤。”
她走到火堆旁,小心翼翼的跑扒开一堆已经灰烬,把红薯埋进去,再用枯枝将燃得正旺的火堆挑到红薯上面。
阡陌站起来,坐到秦勿离身边,从身上掏出一快丝帕将手擦干净,“看见没有,等火烧尽,就可以吃了。”
“还可以这样烧吗?”看起来不错。
“当然了。”阡陌将手帕随手一丢。
秦勿离捡起手绢,在眼前晃悠,“江南锦绣坊的丝帕,最好的丝。最好的绣功,一条至少值五十两。”
阡陌瞟了一眼,淡淡道,“三十两,因为我一次买五百条。”她动手之后,习惯用丝帕擦血迹。
“三十两,就这样丢了?”秦勿离把手帕递到她面前。
“我不用第二次。”她的手绢只有一次。丝帕最大作用,是擦拭血迹。沾了血迹的手绢已经不能再用,所以她养成每条手绢只用一次的习惯。
“你很